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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电将试阶梯电价 最快明年一季度后实施

2011-12-01 14:24:00 解放日报   作者: 李蕾  

国家发改委宣布,从今天起,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调整。未来居民用电价格调整将试行阶梯电价制度,并由各地政府召开价格听证会后确定。

12月1日起,全国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约2.6分钱,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4分钱提至0.8分钱;脱硝燃煤电厂每千瓦时加价0.8分钱,以弥补脱硝成本增支。

上述措施共影响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80%的居民户电价不做调整。

我国将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电价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式逐级递增。拟实施的阶梯电价分为三档,即各省(区、市)将本地居民户均月用电量按从低到高排序,覆盖前80%用户的电量为第一档;超出第一档并覆盖前95%用户的电量为第二档;超过第二档的电量为第三档。第一档电价近期保持基本稳定,不做调整,第二档电价适当提高,第三档电价较大幅度提高。同时,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各地设置每户每月10千瓦时或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

“此次上调电价对今年CPI的直接影响将非常小。”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总经济师李英分析,只有5%的居民用户电价可能有较大幅度提高,且这一措施经听证后最快也要在明年一季度后实施。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居民用电 阶梯电价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