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至今,德州市阶梯电价实施已满1个月。记者从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获悉,目前德州市“三区”共有27万户居民执行阶梯电价,居民所用电量具体属于哪一档,需到年底结算时统计得出。
据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三区”共有27万户居民实行了“一户一表”(直接抄表、收费到户),即已执行阶梯电价。由于我市农村也已普及“一户一表”,所以农村居民也已执行阶梯电价。除此之外,我市“三区”部分单位宿舍、部分县(市、区)居民仍为“合表户”,未执行阶梯电价。根据有关政策要求,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将逐步进行改造,两年内未完成改造的,将依据国家规定调整电价。
据了解,由于德州市实行按年计算阶梯电价的结算方式,所以目前每月仍执行现行电价,即每度0.5469元。到年底进行集中统计时,超出部分将按照各档规定,收取相关的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