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推行已“满月”。8月2日从哈尔滨电业局获悉,7月份哈市居民用电量同比上涨1.58%,与6月份环比下降5.45%,整体变化幅度不大。由于我省阶梯电价计费方式以年为周期,目前电业部门已对居民用户电费账单新增各档累计用电量信息,以提示居民合理控制年度用电量。
总量不“越”首档按原标准收费
据了解,阶梯电价7月1日实施后,电业部门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的方式不变,居民仍可像往常一样缴纳电费。值得注意的是,居民累计电量达到年度阶梯电量分档基数后,即开始执行下一梯电价——即在一年周期内,不管是用了几个月,在没有达到2040度(月首档电量170度×12)之前,均按照第一档的电价来收费;当本年度累计电量达2041度至3120度(二档电量上限260度×12)之间后,按第二档收费;当本年度累计用电量高于3120度后,则按第三档电量价格执行。
4种方式了解当前用电总量
自家首档额度电量还剩多少,是市民们关心的问题。电力部门表示,在现在的电费账单中,除当月用电量信息之外,还增加了累计用电量信息,以此提示居民当前分档基数电量的剩余情况,便于居民及时掌握自身用电情况,及时调整并采取必要的节电措施。
不过电业部门提醒,今年是从7月1日开始实施阶梯电价,因此今年居民首档用电额为850度(170度×5),其他档次额度依此类推。市民要了解自家用电量情况,除了看电费账单外,还可查看自家电能表,也可到供电营业厅窗口查询,或者拨打管片区抄表员电话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