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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然气将涨价 物价局称绝对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2012-08-28 09:57:14 中国常州网

江苏省常州市日前发布民用天然气调价方案听证会公告后,天然气价格调整被提上了议事日程,目前,市物价局召开此次气价调整听证会的人员名单已经出炉。

气价的调整关乎千家万户,触动着老百姓那根敏感的神经。如果天然气价格要调整,什么将会成为市民们最关心的焦点呢?

焦点一:天然气价格为什么要调价?

目前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与其他可替代能源价格相比明显偏低,按照同等热值计算对比,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仅相当于液化气价格的43%、电力价格的41.7%,而天燃气用户规模每年增长15.6%,天燃气公司每年投入9900万。这些统计的数字都显示,适当调整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其它能源的比价,有利于合理利用各种能源,适当缓解天然气的供需矛盾。

据悉,2004年开通天然气以来,销售价格一直不变,但上游价格和供气方式已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民用气供气价格先后4次上调,累计调高0.31元。民用气供气方式实行定量且数量不断压缩,如2011年,常州市实际销售民用天然气9971万立方,而上游按民用气供气价格结算的仅5724万立方,有4247万立方需要用高于民用气价格的非民用气进行弥补。上述两因素,2011年每立方增本0.53元。适当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利于天然气行业生产经营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的公共需求。

另外,由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相对偏低,近年来安装地暖享受型用气较快增长,而且此类型用气主要集中在冬季,导致冬夏季用气结构性矛盾加剧,2011年冬季用气相当于夏季的2.2倍,适当调整天然气价格和试行阶梯式气价,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气和用气结构性矛盾改善,更好地保证居民一般生活用气需要。

焦点二:基本气价的调整数额会是多少?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对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常州市上游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历次调整情况、企业经营状况、民用管道天然气成本监审结论及居民生活承受能力,按照省局(苏价工[2012]143号)通知指导水平,常州市民用管道天然气每立方米到户价格初步将由现行的2.20元调整为2.45元,上调幅度11%。

焦点三:是否会实行阶梯气价?

和水价、电价一样,能否实行阶梯气价,对超过一定用量的用户价格抬高,起到节约用气的目的呢?

此次的民用管道天然气的确将实行阶梯式气价。目前,阶梯式气价分为二个阶梯:第一阶梯为每月消费50立方米及以内,价格为2.4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为每月消费50立方米以上,价格在第一阶梯价格基础上加价20%。居民阶梯气价实行按月计算,执行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其销售价格在第一阶梯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加0.10元。例如,一户居民住户每月用气量为60立方米,那么该住户应该付的气费应该为:50*2.45+10*2.94=151.9元。

焦点四:气价调整的对于“低保户”、“五保户”是否产生影响?

对使用民用管道天然气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用气在50立方米及以内的维持现行价格不变,仍按每立方米2.20元价格计费。

焦点五:天然气价格是否上下游联动?

在国家和省调整天然气出厂价格、管道运输价格(门站价格)时,累计上涨幅度在5%以内,由企业自行消化;累计上涨幅度超过5%时,原则上实行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价格(含管输费)同向同幅度调整。同时,为保持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基本稳定,控制价格调整频率,价格联动周期不低于一年。

焦点六:阶梯气价实行后对用户有什么样的影响?

按2011年数据测算,居民生活用天然气每立方米上调0.25元,平均每户每月增支3.36元;试行阶梯式气价,进入第二阶梯的用户数仅占总用户数的近1%,99%的住户将不会受到第二阶梯电价的影响;“低保”和“五保”每户每月50立方米以内维持现行价格不变,按全市户均用气量计算每月可减少支出3.36元。另外,常州市物价局副局长王世春告诉记者:“目前常州市得出的涨价标准已经将多方因素考虑在内,用户的影响不会很大,这次的调整绝对是在用户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的。”

以上的这些疑问,在今年9月12日即将召开的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上,都将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