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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否认起诉奥巴马 风电投资遇阻深层意义

2012-10-09 11:33:07 财新网

导读:目前三一集团及Ralls公司针对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及奥巴马总统提起诉讼的举措,均按美相关法律和制度进行,三一重工并未有任何形式的参与。中国企业在美投资应该放弃单兵作战,要推动国与国政府层面的交锋,解决美国滥用国家安全名义阻止中国投资的问题,三一叫板奥巴马的深层意义何在?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一重工)近日针对有媒体报道其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一事发布声明,称该消息不准确,对于诉讼,上市公司三一重工并未有任何形式的参与。

三一重工表示,目前三一集团及 Ralls Corporation(下称Ralls公司) 针对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及奥巴马总统提起诉讼的举措,均按照美国相关法律和制度进行,三一重工并未有任何形式的参与。

三一重工称,Ralls公司是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一集团)的关联公司,在美从事风电业务的投资与建设,与三一重工公司没有隶属关系,也不是三一重工的子公司。

对于风电业务的投资与建设,三一重工表示,三一集团旗下所有风电业务均属于集团未上市资产,三一重工是一家主业为工程机械的A股上市公司,未参与风电领域的任何业务。

记者注意到,此公告的发布方为三一集团成员公司三一重工,三一集团至今并未就此发布声明。负责为Ralls公司代理此案的律师也尚未对财新记者的采访做出回应。

三一集团官网显示,美国当地时间9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以“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签发行政命令禁止Ralls公司在美国俄勒冈州一军事基地附近兴建四个风电场,并要求Ralls公司在90天之内从该项目中撤出全部投资。

为此,9月12日,Ralls公司将CFIUS告上法庭,10月1日又将美国总统奥巴马加入诉讼对象。

财新网此前报道,Ralls Corporation股东为三一集团副总裁、财务总监段大为和三一集团副总裁、三一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吴佳梁,其在今年3月收购了四个在俄勒冈州的风电场,希望通过建设风电场并装备三一生产的风电机以此为其风电机产品进军美国市场探路,这一收购并未知会CFIUS。

Ralls公司认为CFIUS和奥巴马超越了721条款所赋予的权力,美国总统的行为“违法且未经授权”,且没能对其决定提供任何证据或解释;称CFIUS和奥巴马违反美国宪法,剥夺了Ralls公司的财产权,其制止交易的决定超出其权力范围,并寻求相应损失的赔偿。

美国财政部是CFIUS的牵头机构,这一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包括司法部、商务部、国土安全部、能源部等九个政府部门,其职责是根据1950年通过的《国防生产法案》第721条款行事和2007年通过的《外国投资和国家安全法案》对外国兼并收购美国企业的行为进行监督与审批。

【时评】(财新专栏作家 张晋蜀)[page]

三一叫板奥巴马的深层意义

赶早不如赶巧,2012年9月28日,在中国中秋和国庆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奥巴马不失时宜送来了贺礼——签署了中国经济崛起以来第一个禁止中资公司在美国投资的总统命令。

禁令的对象是三一集团在美国的关联公司罗尔斯(Ralls),禁止的项目是在俄勒冈州的四个风能发电场,理由是威胁国家安全——风电场在海军限飞空域之内或附近,海军在此进行低空轰炸和电子战训练。

罗尔斯在今年3月收购了这些风电场的开发权,主要为了安装三一电气生产的风力涡轮发电机,并以此作为演示平台,推广涡轮机的销售。

之前,联邦航空总局(FAA)在征求包括国防部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对在这一带建设风电场曾作出“没有威胁”的结论。据信在这一带外国制造或拥有的涡轮发电机不在少数。

收购之后,罗尔斯开始浇灌水泥地基和堆放发电设备。其间,海军找上门来,希望罗尔斯将一家风电场搬迁,以免涡轮机干扰军机低空训练,罗尔斯也照办了。

也许根本没有想到在深山野地建个风电场也会中枪,罗尔斯在收购之前没有通知负责审查外国在美投资是否影响美国国家安全的“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 (CFIUS)(因为多数国内读者不知CFIUS如何发音,特此推荐便民的简称“外资委”)。可是外资委从军方得知罗尔斯的收购案后,就要求罗尔斯补交报告接受审批。

这一审可不得了了。外资委勒令罗尔斯立刻终止施工,5天之内所有已建设施必须拆掉,所有堆放设备必须撤出,还不准进入场地,这些拆迁工作必须由外资委认可的美国公民完成,而项目和设备也不能随便出让他人。

罗尔斯绝地反击,把外资委告上联邦法庭,之后奥巴马根据外资委的建议发出正式禁令,罗尔斯又行礼如仪,在中国国庆节把美国总统也添加为被告。

有关外国在美投资的法律明确规定,总统根据外资委的建议发布的命令不受司法审理。而且,本案的确涉及国家安全,法院即使同意立案也会给行政部门最大的决策空间。所以三一此次叫板美国总统,可以说是dead on arrival——胜算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但是,即使输了,也是虽败犹荣。[page]

此前尽管说起来中资公司赴美投资受阻的事不少,那些被外资委盯上的企业,如中海油,如华为,都是在总统正式禁令下达之前就知趣地被外资委劝退的。

面对美国审批人员的压力,中国企业首先想到的是私下通融,可是国家安全兹事体大,政客官员都不会为中国人说话,能够活动的空间相当有限。通融不成,中国人怕被正式拒批在国人那里有失面子,所以被外资委一劝也就急流勇退,“主动”撤案。有些人恐怕还心存侥幸,希望不要跟外资委撕破脸,下次遇到类似情况人家也许就会高抬贵手了,殊不知老美欺软怕硬,加之官员换届频繁,你这次给他面子,他下次照样打你没商量。就这样,外资委为总统挡驾屡屡得逞,过去20多年竟没出一桩总统禁止中国投资的“案底”。

而中国企业也失去了多个让美国总统当众献丑的机会。譬如2005年中海油投标美国石油公司优尼科,有国会议员危言耸听指控中海油威胁国家安全,其实那明明就是美国竞标对手的枪手。那时中海油要是也叫板国会,逼总统下禁令,向世人揭示美国政府如何以“国安”名义拉偏架,比今天三一告总统案占理得多。可惜中海油没hold得住,留下了个落荒而逃的话柄。

三一这次公然跟外资委和奥巴马叫板,也再次揭示了美国人对中国人的真实态度。

尽管美国自9/11以来一直高调反恐,恐怖分子不过是“土八路”,这边撞栋大楼,那边炸个集市,不过是一时的烦心事(nuisance)而已,并不能构成对美国全球霸主地位的实质威胁。其实,在老美的眼里,真正对美国长远利益具有战略威胁的,还是像中国、俄罗斯这样的跟美国意识形态、文化理念迥异而又具有强大经济实力和军事潜力的国家。你就是把B-2隐性轰炸机的全部组装图摆在本?拉登面前,他也连个牛车都造不出来;可这要是落到老毛子手里就另当别论了。

因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外资委此次对三一关联公司罗尔斯的命令为什么简直比防范恐怖分子都要严格了。显然他们是怀疑那些涡轮发电机上已经安上了解放军的千里眼,将全天候窥视美军的飞行训练。

有些中国公司天真地以为在国家安全问题上,美国政府会对中国投资人区别对待,地方国企比央企更能过关,民营企业又比国企更能让人高抬贵手。事实绝非如此。在这次三一投资案上,外资委压根儿就没有分析三一作为民企跟中国政府有何区别。2003年华晨汽车老总仰融跟时任辽宁省长的薄熙来交恶,避走北美,至今未归。此君应该说是跟中国政府毛关系都没有了吧?可是今年5月他控制的远东金源还不是照样被外资委勒令退出在内华达州的金矿投资?理由还是离军事基地太近,炫耀美国空军的故事片Top Gun(一译《壮志凌云》)就是取材于此。(还真奇了怪了,美国咋哪儿都是军事基地似的,笔者近年办理中国在美投资就碰上不止一次——要不人家的军费预算怎么会是中国的10倍呢,光今年就是1.4万亿美元,正好跟中国持有的美国国债数目相似。)

前两天在一个美国国会听证会上,华为信誓旦旦申辩自己是只顾赚钱的良民一个,不会充当中国政府的情报助手。来自马里兰州的民主党议员C.A. Dutch Ruppersberger问:中国政府对你说,你要是不配合,就死啦死啦地,你也不干?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面对这样的指控,中国人有口难辩。(由此还可见,中国的海外文宣基本上都是对牛弹琴,鸡同鸭讲,颗粒无收。那些打砸抢的“爱国贼”也没少抹黑中国人的国际形象。)

既然人家把所有中国人“一视同仁”全当做间谍嫌犯,中国企业在美投资就应该放弃单兵作战,要推动国与国政府层面的交锋,来解决美国滥用国家安全名义阻止中国投资的问题。而在这方面,三一集团通过公开诉讼,为未来的谈判提供了可贵的材料。

三一叫板奥巴马还有更深一层的、恐怕连他们的律师都没有意识到的意义。美国称雄世界,一方面当然靠的是迄今无与伦比的军事实力,另一方面则是靠美国标榜政治透明、竞争公平的感召力。如果就像三一诉状所揭示的那样,美国政府为了国际经贸的一时之需(expediency)而不断侵蚀其讲求程序正义、机会均等的立国之本,长此以往,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恐怕也不是危言耸听——而这,才是作为被告人的美国总统亟需正视的。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