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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没有情面可讲,要敢于得罪人

2012-10-25 08:15:37 中国煤炭网

由国务院统一部署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在已经告一段落,回顾和总结这项行动。笔者认为,虽然在全国范围内,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成功打掉了一大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排除诸多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但是,这并不代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这项工作就已经结束了,安全意识的淡薄和利益的趋势使很多企业仍在铤而走险地进行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因此,我们打击非法的脚步不能停止,打击非法的坚定决心不能磨灭,在“打非治违”过程中不能顾面子,讲人情。
笔者之所以要强调“打非治违”不能讲情面,是因为我站在开展此项工作的过程中遇到了这样真实案例。

我站在对辖区一家家具制造企业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一个奇怪的问题:该厂的营业执照上的名字是《遵义市红花岗区宏源家私经营部》,却在从事家具的生产加工,使我站工作人员生疑:“一个经营部怎么在搞加工生产,该厂是否在进行非法生产?”为进一步确认这一情况。我站工作人员随即到工商局查阅了该厂营业执照的详细信息,从查到的信息可以确认该厂只有零售家具和装饰材料的权利,并不能进行生产、加工。但是,我站在对该厂的多次检查中都发现该厂除了销售家具外,还在进行家具的生产、加工,是典型的非法生产行为。

根据《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我站立即将这一情况通报给了工商部门,要求他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这家企业进行处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及职业危害事件发生。在接到我办的督办通知后,工商部门立即对这家企业采取了措施。就在这时,办事处另一科室的主任找到我们站长,说这家企业的负责人是他干儿子,希望我们站长放他一马,但是被我们站长严词拒绝。

事后站长对我们说了这样一段话:他和我是同一单位的同事,级别也相同,很多时候安监站的工作还需要他们科室的配合,我们这样做肯定是把他得罪了,但是人情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得罪人也没什么办法,谁叫我们干的就是这一行呢?




责任编辑: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