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了解到,江苏省从201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从全省2012年的居民用电进行分析,居民售电量上半年增幅相比下半年下降了3个百分点。
居民阶梯电价实施后,通过用电价格的引导以及广泛的宣传,广大居民的用电习惯正悄然发生改变,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合理节约用电的成效日益凸显。
在居民阶梯电价的执行过程中,相关部门引导居民合理节约。通过每个月典型居民用户的上门回访调查,了解到客户均已获知了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并有 50%以上客户在日常生活注意减少电器待机、多应用谷时电价等方式来减低电费支出,部分客户已开始更换节能电器设备或采用燃气设备等。
江苏省电力公司协助物价部门按照超过了国家统一规定的80%及95%分档标准来设置分档电量,并且在政策中增加家庭户籍人口调整用电基数,合表用户改造不加价等内容,缓解多人口家庭用电困难。经测算,对户籍人口在5人及以上的家庭增加100度基数电量政策,相关用户平均每户每月减少电费支出 7.4元。
在城乡低保和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返还工作中,公司选择“即征即返”方式,虽然大幅度增加公司服务成本,但实现了电量返还及时、操作规范的效果,成功规避了城乡低保和五保户认定中的多种问题,有利于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公平实施。
在居民合表客户改造中,公司提前谋划,安排专项资金,截至12月已完成6778户的户表改造工作,为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全面实施创造条件。
据了解,完成2012年度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清算后,目前的数据显示,全省居民用电累计结算达2762万户,其中超过年度第一档阶梯用电基数的 329.93万户,占全部已结算居民户数的11.95%;超过年度第二档阶梯用电基数的120.03万户,占全部已结算户数的4.35%,合计超分档电量客户为500万户,占比为16.3%,即83.7%的居民客户未增加用电支出,高于国家政策80%的规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