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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价格改革显露三大取向

2009-08-11 13:08:09 北京商报
  水、电、油、天然气等资源价格改革,关系国计民生。近期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推进相关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一系列措施已经出台。当前形势下,缘何强调“继续推进”、怎样保民生、如何破垄断等三大改革取向,格外引人关注。

  适时提速:改革不能等也不能拖

  国际金融危机使推进资源价格改革正当其时。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中已明确提出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现在正是进一步理顺资源价格的重要契机”,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说,保增长是当前经济发展首要任务,调结构则是保增长的重要内容。

  搞好资源价格改革,才能有效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高消耗、高浪费、低效益的经济结构才可能改变。

  自去年底,国家在实施一揽子计划刺激经济增长的同时,加快了能源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的步伐:启动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推进上网电价、销售电价等改革,一些城市相继调整或准备调整水价。从今年上半年看,水、电力、成品油等重要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已初见成效。资源价格改革事关大局,但有利时机却不容错过。在当前经济步入企稳回升的新阶段,继续推进资源价格改革不能停步。

  注重民生:改革并非单纯“涨价”

  近年来油、气、水、电等产品已先后多次涨价。专家指出,我国能源资源比较匮乏,而经济仍会在较长时期内保持快速发展,对其也有刚性需求。长期来看,资源价格将呈现上涨走势。价格关系着千家万户,这一态势下,改革中如何保证民生,切实考虑到百姓承受能力显得格外重要。目前一些资源价格改革中出现反对声音,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有些政策并不是为了健全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而只是单纯调整价格,给人印象就是“一改革就涨价”。

  “改革是要让资源产品价格尽可能市场化,但大部分资源性产品又带有一定的公益性,公平问题不容忽视。”周大地说。

  事实上,国家对资源价格改革一直比较慎重,注意平衡各方利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日前在中国价格论坛上表示,在继续推进资源价格改革过程中,要完善利益调节等配套措施,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改革而降低。

  破解垄断:严禁借机牟取高额利润

  资源价格改革不能成为垄断企业牟利的盛宴,要努力做到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民众的呼声。

  “必须采取措施,避免具有垄断性质的企业从中牟取高于正常利润之上的超额利润。”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说,应进一步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将价格改革的推动和竞争性市场的培育结合起来,这才是避免垄断企业牟取超额利润的根本手段。

  今年5月底发改委发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我国要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积极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渠道。

  周大地表示,包括供水等本身具有垄断经营性质的公共服务性行业不应是高利行业,略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的收益是比较合理的。对于这类行业,应实行成本公开,加强政府对企业的监管。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