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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低碳经济不忘国情

2009-09-02 09:54:49 中国能源网   作者: 代松阳  
中国能源网讯 在8月30日由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办的“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专家座谈会上,全国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薛惠峰认为,发展低碳经济蕴含着产业结构升级机遇,但发展低碳模式一定不能抛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
他指出,近几年来,随着成员国的扩大和增加,原先的G8+5立法者论坛形势斗转,从G8+5到G20,再到去年隆重推出的G2,这一新世界格局拼图决定了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立场上也相应出现不同变化。从中国发展低碳经济层面看,低碳经济虽然隐含着产业结构升级,但和西方欧盟国家历经多年日臻成熟的低碳技术相比,支撑我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支柱还是以一种高碳经济、高能源消耗模式存在,如果能完全走向低碳经济将意味着原有高碳经济支柱模式的大转移。
但这种模式转移在薛惠峰眼中并非朝夕之功。他认为,这种模式转移始终不能摆脱我国的基本国情独立进行,我国经济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考虑任何问题的根本。包括能源立法和监督层面也同样如此。
他以可再生能源法举例,可再生能源法制定实施3年来,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动和促进作用十分巨大,但发展至今,不少条款都有待修改。从近期可再生能源法第一轮审议修改过程看,修改内容主要涉及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划问题、上网电价问题、发展资金支持问题、监管责任问题等6项条款。
他着重表示,只有更好的立法和完善监督机制,才能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更好发展,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又带来我国能源结构的重大转变,而能源结构的转变最终又都表现为整个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转变,最终的促进将是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的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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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国情 中国 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