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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推行阶梯式电价 西藏自治区还没有定论

2009-11-24 12:37:58 西藏商报   作者: 李彦山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我国将推动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其中,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拟规划为每户每月87度,超过这一数字将逐层调升电价。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22日说,这样的说法是不对的,每户每月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数额将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国家不会制定统一的标准。我区是否会推行阶梯式电价呢?昨日,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发改委价格处处长王泾然。

国家发改委本月19日宣布,自本月20日起全国非居民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钱,暂不调整居民电价。“西藏的电网尚未跟全国联网,这次非居民电价调整对我区没有影响。”王泾然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7月1日起,我区对西藏中部电网销售电价实施理顺和调整,执行统一电价标准,电压等级为220伏/380伏的用户,调整后的电价分别为:居民生活电价每度为0.49元、商业电价每度为0.81元、非工业电价每度为0.59元、工业电价每度为0.61元、农牧业电价每度为0.16元。目前都在按这个标准执行。

对于推行阶梯式电价问题,王泾然表示,针对这一问题,我区正在调查研究,是否执行尚未有定论。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西藏 阶梯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