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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创新煤矿监管体制 实行不间断"现场巡查"

2009-12-08 10:03:01 新华网   作者: 王炤坤  

  记者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了解到,山西省将创新煤矿安全监管体制,组建上百个煤矿安全检查组,重点对山西省500多个地方煤矿进行不间断的现场巡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出“罚单”,及时整改到位。

  之前,山西省已经为各地市和重点产煤县、非煤矿山县配备了专司安全生产的市长、县长助理,山西省要求整合重组后的煤矿全部配齐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区长“六大员”。山西省将最终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

  据介绍,煤矿安全检查组一般由5人组成,由熟悉煤矿生产、通风、机电、地质等专业管理人员组成,每组负责相邻的几个矿,检查组以现场检查为主,对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不间断的巡回检查。检查组被赋予相应的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只要发现安全隐患或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甚至责令停产;还可以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直至对相关负责人提出行政处分的建议。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煤炭资源整合重组即将顺利收官,1000多个90万吨以上的煤矿,全部实行综合机械化生产,人员全部培训上岗。“煤炭行业集中度和生产技术的显著提升,为我们创新监管体制、推行日常监管与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新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位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山西省 巡查 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