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黑龙江七台河市研究部署煤矿关闭整顿工作

2009-12-16 12:52:27 七台河市政府

日前,黑龙江七台河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地方煤矿关闭整顿工作。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坚决、果断、稳妥地推进地方煤矿关闭整顿工作,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市委副书记、市长曲志深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文波,副市长王春武,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赵春波,市监察局、煤炭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信访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七台河市围绕严厉打非、认真关闭、加快整合、推动达标、确保安全生产五大任务,强化措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会议指出,安全稳定高于一切,煤矿关闭整顿难度大,情况复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从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加大工作力度,毫不含糊地采取坚决措施,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保证地方煤矿关闭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会议指出,要明确关闭目标。按照省政府下达的任务和《七台河市地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坚定信心,顾全大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倒排工期,按时完成任务。要突出工作重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七台河市实际情况,确定了16个方面的关闭重点。即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擅自从事生产的;年产九万吨以下煤矿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人至2人事故或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2007年以前批准的技改矿井仍未动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复产验收中,经市、区县两级两次验收不合格的;具备煤炭资源整合条件拒不整合的;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的矿井,未履行煤矿建设项目相关核准手续和“三同时”审批程序、违规越权核准,未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组织生产的;超层越界开采拒不退回的;在国有煤矿井田周边,与大矿联通、自燃发火严重、水患严重、危及大矿安全的;被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擅自组织生产或经整顿验收不合格的;存在煤与瓦斯突出、自燃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经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不同采矿权人,其被许可的采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重叠且影响安全生产的,只保留一个矿井,其他关闭;资源接近枯竭的矿井,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一律予以关闭;擅自进行“三下”(建筑物下、水体下、铁路下)开采和在自然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重要水源地、重要设施等区域内开采的;煤矿在生产经营中有违法行为的。

要坚持工作标准和程序。对关闭矿井要吊销相关证照;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品;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讯线路;封闭和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妥善遣散从业人员;落实防止死灰复燃的责任人。

要落实工作责任。全市地方煤矿关闭整顿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各区县政府是关闭整顿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地方煤矿关闭整顿的各项措施和稳控工作,确保关闭煤矿任务的完成。各区县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联合执法,统一行动,严格关闭标准,规范关闭程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要认真实施督查,严明纪律。切实加强对各区县关闭任务落实情况的协调督办,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要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使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黑龙江 关闭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