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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先行建设低碳生态城市 相关协议已签字

2010-01-18 08:29:23 深圳特区报

1月16日下午,深圳市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举行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共建“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根据协议,住建部将与深圳市合作,重点探索在城市发展转型和南方气候条件下的“渐进常态化”低碳生态城市的规划建设模式,将深圳市逐步建设成为全国乃至世界发展低碳生态城市的典范。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省委常委、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许勤,市政府秘书长李平等出席签字仪式。

  双方具体的合作包括:住建部支持将国家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的最新政策和技术标准优先在深圳试验,引导相关项目优先落户深圳,并总结经验,向全国推广。深圳负责承接国家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的政策技术标准和示范任务,以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等地区为试点,建设绿色交通、绿色市政、绿色建筑、低冲击开发模式、可再生能源等各类示范项目。在技术创新方面,住建部将指导深圳市积极参加国家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的政策标准制定,支持技术创新,优先将深圳市的相关项目纳入科技计划,并给予政策、技术扶持和一定的资金支持。同时,住建部支持深圳市将每年一次的“光明论坛”提升规格,使其成为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低碳生态城市理论与实践的交流平台。

 仇保兴表示,“低碳生态城市”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标志的节能、环保型城市,它是一种强调生态环境综合平衡的全新城市发展模式。深圳整体生态环境较好,多项环境指标位于全国前列,形成了较为扎实的生态城市建设基础;深圳的改革精神和创新氛围也在全国不可多得,这些都为深圳率先实践新的城市发展模式提供了机会和可能。他表示,协议的签署不仅体现了住建部对深圳的肯定和支持,也体现了深圳先行先试、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

  王荣表示,建设低碳生态城市是深圳转变发展模式的需要,也是深圳新的发展目标、新的历史责任。深圳市今后将在规划建设、低碳产业、公共交通、绿色建筑、资源利用等方面积极探索,不断改革创新,实现发展观念、发展模式的根本性转变,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新型城市,先行先试,力争为全国、全省做出表率。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深圳 低碳 低碳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