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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市开展煤炭质量专项检查

2010-02-08 08:37:00 日照日报

近日,根据山东省《关于整顿煤炭市场秩序开展煤炭质量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日照市开展了全市煤炭质量和煤炭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并成立了由市贸易办公室牵头,市工商局、质监局、环保局、公安局五部门参加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开展。

据了解,日照市现有煤炭经营企业 293户,其中批发企业155户,零售企业138户。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室内主要煤炭经营企业及储煤场地进行了集中检查,听取了各煤炭经营企业在质量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情况汇报,并对市区12处触媒场地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查看经营企业是否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煤炭经营资格证书是否年检;有无转接、转让、仿造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的行为;计量器具是否合格,有无质监部门的质检合格证书;是否具备煤炭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鉴订委托检验协议,是否按委托检验协议的规定按期送检,煤炭质量的灰分、含硫等指标是否合格;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从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矿山或取得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进货;触媒场地是否有掺杂使假的行为,在经营过程中粉尘放置是否合格、有无污染环境等内容。

据市贸易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次检查中,全市多数煤炭经意业户在经营过程中,都能够加强源头质量管理,坚持从质量好、信誉高的大企业进货,做到诚信经营,煤炭 质量 符合 用户 的要求。在 环保 方面,各经营企业均配备了喷淋设备,随时对粉尘进行控制。

检查中也发现了煤炭经营主体过多、过于分散、规模偏小,布局不尽合理;对煤炭的精加工重视不够,煤炭的增加值不高;煤炭交易、运输仍以传统方式围住,期货交易、现代物流和综合运输方式发展滞后;个别经营业户存在无证经营,特别是农村个体煤炭经销户、煤球加工厂,管理难度大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专项小组对无证经营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停业,依法取缔,并将煤炭检验情况与经营许可证年检实行挂钩,凡不按照规定报送检验的,经营许可证不予年检。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日照 山东 煤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