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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减少煤矿工人工作时间

2010-03-15 09:18:28 中国安全生产网

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中华全国总工会届别委员提交联合提案,建议将多数煤矿的“三八”作业制度尽快改为“四六”作业制度。
  
据了解,中华全国总工会曾就煤矿工人的作业强度对全国的50多家矿山企业做过调研,其中43个是“三八”作业制度,只有7家是“四六”作业制度。中华全国总工会届别委员对煤矿工人入井及辅助时间统计为,每工总时间在10小时左右,有的甚至到达11个小时。
  
调查显示,第一,煤矿生产准备时间过长,工作效率低;第二,除去入井路程和辅助时间外,煤矿工人在井下时间都在8小时以上;第三,如果考虑到煤矿工人从家中到单位的时间,多数煤矿工人休息和业余时间很少;第四,煤矿如果能改为“四六”作业制度,多数煤矿工人能增加1小时的休息时间。
  
提案中提到,工人在井下时间过长,会造成精神疲劳,精力不集中,不但影响身心健康,还容易出现安全事故。为此,提案建议,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尽快解决以下问题
  
第一,由政府制定相关条例,强制推行“四六”制作业,将煤矿工人每班入井至出井时间控制在8小时以内。
  
第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采用人车接送工人,降低工人劳动强度。
  
第三,班前会、班后会应减少冗余环节。
  
第四,生活区与生产区分离,没有职工宿舍的小煤矿要配备上下班专用班车。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全总 煤矿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