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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价格改革关键是缩短调价周期

2013-07-16 16:19:39 中国石化杂志

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再作调整,新机制向市场化定价迈出了一大步。

3月26日,国家发改委调整了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将成品油调价周期从之前的22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同时取消了国际原油平均价格波动幅度超过4%时成品油价格方予以调整的限制。相较而言,新机制向市场化定价迈出了一大步。

旧的定价机制虽备受诟病,但在推动成品油实现市场化定价方面功不可没。近几年国内汽柴油出厂批发环节价格与进口汽柴油到岸价格水平基本相同就能说明问题。判断国内外成品油价格是否接轨,应该看国内成品油价格与进口价格是否存在差距,而不是国家或地区之间价格的简单横向比较。旧机制虽然起作用了,但在实施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22个工作日调价周期相对较长,4%的原油价格波动幅度范围偏大,导致国内成品油价格对国际原油价格波动的敏感性偏低,价格调整滞后。新机制缩短调价周期,有助于增强国内成品油价格的敏感性和时效性;取消4%的原油价格波动幅度限制,被媒体解读为“该调就调”,体现了一定的灵活性和机动性。总体看来,新的定价机制更有“市场味”。

新的定价机制虽有进展,但关于成品油定价公式以及调整的挂靠原油品种等信息并没有被披露,导致部分公众对其合理性产生怀疑。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新机制信息透明度有所倒退,新机制下挂靠的油品种类以及价格波动幅度导向原则是否存在都成了未知,价格调整有“暗箱操作”嫌疑。据此,有人认为若此机制长期执行下去,经济生活当中势必又会出现很多在价格调整节点政府与社会公众围绕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博弈”,引发类似之前“涨多跌少”等现象的种种猜测。总之,他们认为新机制有进展,但没有突破。

成品油价格改革最终是要实现市场化定价,但在改革进程中要防止囤积居奇以及投机炒作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这是由我国现实国情决定的。新机制出台后成品油定价挂靠油品等信息未被披露,主要是出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考虑,有其合理性。但是公众作为消费者,有权利对成品油定价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必要的监督。新的定价机制看似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但缩短了调价周期,为日后做了铺垫。现有体制下,加快价格调整步伐一方面可以使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油价联系更加紧密,另一方面也可对市场投机行为进行遏制,有利于培养和形成消费者的成品油定价市场化意识。调整步伐加快了,挂靠油品等各项信息可以逐步透明化,相信不会对经济运行的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

我国的成品油价格改革走的是渐进式发展道路,社会对油价的波动有一定的适应能力,目前距离完全市场化定价可以说仅一步之遥。新的定价机制规定的“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这一做法”在执行一段时期以后应尽快放弃。当前及今后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重点不应是调价的幅度,而应该是调价的频率,10天的调价周期还可以再缩短。5毛钱的幅度要调整,一毛钱的幅度也要调整,该调就调。至于为调价付出的社会成本,那是必要的学费。

成品油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应该是建立以企业根据生产成本以及市场变化形势自主确定价格为基本特征的市场定价模式,我们目前所做的努力都是在为市场化定价铺平道路。当前政府主导成品油定价这一体制具有过渡性质。加快价格调整步伐,不断进行缩短调价周期的改革,有助于形成全社会对于成品油价格变化的适应性,有助于以后定价权的平稳转移和交接,有助于加快实现成品油市场化定价的最终目标。

作者罗佐县,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2004年进入中国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战略所,研究方向为石油公司发展战略与能源结构转型,在多家报刊上发表各类文章200多篇。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成品油,价格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