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北京市空气污染状况,北京市环保局于9月2日上午发布《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措施》(以下简称为《计划》)。防治汽车尾气污染将成为北京市环保工作的重头戏,《计划》通过多项手段约束汽车尾气空气污染。
在中科院此前的一份报告中显示,机动车是北京市最大的PM2.5来源,约占总量的1/4。汽车尾气中含有许多没有完全燃烧的、挥发性的有机污染物,如固体悬浮微粒、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等。它们飘散在空气中,被人们吸入肺部后,会导致多种疾病,造成死亡率上升。如果油品质量差,含硫量较高,在燃烧过程中还会形成二氧化硫。
为此在北京市环保局此次发布的《计划》中,将汽车尾气污染列为重点防治对象,并通过硬性约束PM2.5指标、控制汽车总量、淘汰污染车辆、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升级油品质量、利用交通拥堵费杠杆、完善分区域分时段限行政策、规范外埠车进京条例等多项措施达到减少北京市汽车尾气污染的目的。
PM2.5成官员升迁约束性指标:《计划》要求,要将PM2.5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考核具体实施办法为,每年初对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向社会公布,并实行“一票否决”。
2017年底北京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在600万辆以内:《计划》提出,北京市将控制机动车规模,2017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在600万辆以内。据悉,北京市环保局将牵头淘汰老旧机动车,2013年至2017年累计淘汰量分别达到18万辆、40万辆、70万辆、85万辆和100万辆。其中,重点淘汰第一、第二阶段排放标准的汽油车,鼓励车辆报废解体和柴油车提前淘汰。此外,计划还提出,2013年底前,研究出台鼓励更换混合动力汽车和1.6升及以下小排量客车的相关补贴和措施,2014年实施。
2016年或实施“京VI”标准:《计划》要求,2014年起,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质监局牵头研究制定第六阶段车用燃油地方标准,并规定从2015年起,未达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动力机械依法禁止在北京销售和使用,力争2016年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制定征收交通拥堵费:《计划》要求交通委和环保局牵头研究制定征收交通拥堵费政策;交通委和交管局牵头制定智能化车辆电子收费识别系统等;交通委、交管局、城管执法局落实区域差别化停车收费制度,引导降低中心城区车辆使用强度。
2013年底前出台分区域分时段限行政策:计划提出,2013年底前,北京将研究完善并出台小客车分区域、分时段限行政策。市交通委、市交管局牵头研究制定扩大外埠车辆限行的范围和时间,力争2014年实施。
2014年起外埠车进六环必须办证:《计划》提出,自2014年起,凡进入六环路内(不含)的外埠车辆必须办理进京证,办理长期进京证车辆必须达到第三阶段及以上排放标准。(中国能源网 李自琴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