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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防大气污染计划 2022年PM2.5下降20%

2014-01-07 09:29:45 四川新闻网

四川大气污染防治,迎来了截至目前“史上最严、最全面”的行动计划。昨日,因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而制定的《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经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成都商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实施细则》提出,到2017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国控成渝城市群(四川)区域和省控重点控制区的攀枝花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其他地区空气质量逐步改善。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

据省环保厅污防处介绍,《实施细则》是该厅会同多个省直部门,在各市(州)政府的协助下,数易其稿后编制完成的,是一个五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是截至目前四川防治大气污染出台的“史上最严、最全面”的行动计划。

省环保厅表示,《实施细则》突出了四川治气行动的重点区域和城市,即在国家确定成都市为重点控制城市的基础上,将成渝城市群(四川)13个城市和攀枝花市作为四川省的重点控制范围。同时,还突出源头控制和协同减排,以及强化目标考核和监督检查等。

《实施细则》提出的五年治气目标具体是:到2017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国控成渝城市群(四川)区域和省控重点控制区的攀枝花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其他地区空气质量逐步改善。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其中,成都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0%以上。

《实施细则》还提出,四川将成立由省长担任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

完善法规标准政策,加快出台《四川省大气细颗粒物(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省政府还将与市(州)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大气颗粒物控制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

环境管理制度上,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重点行业环保核查。

据省环保厅介绍,《实施细则》针对燃煤污染、工业污染、城市污染、机动车污染等方面提出严格措施,明确了八个方面重点任务。

其中,对重点行业的治理措施提出,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等。

城市环境管理方面,《实施细则》提出重点控制面源污染。尤其是城市主城区工地要做到: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等。

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则要提前一年完成 “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2017年,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

城市交通管理方面,推广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加快淘汰“黄标车”。

目前,四川部分城市已经公布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成都市也即将发布。《实施细则》也提出,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完善四川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形成统一布局、覆盖全面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体系。

源头控制上,则要严格节能环保准入。积极实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特别排放限值、新增烟尘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总量指标前置审批,以及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等新要求,严控高耗能高污染大气项目建设。此外,还要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同时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生态工业园区。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