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动力煤期货上市后的首笔3万吨交割业务顺利完成,并在京唐港装船运输。这是一单民营煤炭企业和国有电力企业之间的交易。它不仅在我国动力煤期货历史上有特殊的意义,更因交易形式创新被视为具有推广价值的案例。
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笔交易是通过期货转现货形式完成的,买方为江苏锦盈贸易有限公司,卖方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其中,锦盈贸易是锦泰期货有限公司的全资风险管理子公司,是江苏新海发电公司(下称新海电厂)的煤炭供应商。新海电厂是一家国有电力企业,与锦泰期货同属国信集团,该电厂是间接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的。由于这种模式的创新始于锦盈贸易有限公司,业内称其为“锦盈模式”。
“锦盈模式”解决定价难题
“锦盈模式”是在煤炭现货价格上涨、预期走势不确定的情况下成行的。
2013年11月,动力煤现货价格一路上扬,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从每吨540元开始持续上涨,一度涨至每吨600多元。作为用煤企业,新海电厂担心煤价还将继续上涨,便动了锁定未来价格的心思。
伊泰集团与新海电厂有长期合作关系。该集团运销事业部动力煤期货中心主任余前波表示,决定以期转现方式合作,是为了更好地延续2014年1月的煤炭购销合同。
在锦盈贸易的牵线下,新海电厂与伊泰集团一拍即合。
锦盈贸易拿出的方案是:由锦盈贸易与新海电厂按每吨583元签订2014年1月的供煤合同,热值为5500大卡,数量3万吨;同时,锦盈贸易与伊泰集团约定,各自在期货市场建仓TC401合约,通过期货转现货方式实现3万吨实物交割。在交割时,由新海电厂与伊泰集团直接对接。
在新海电厂支付10%左右的定金后,锦盈贸易将这部分资金用于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2013年11月25日,锦盈贸易以每吨583元买入TC401合约(2014年1月交割的动力煤期货合约)3万吨(150手),伊泰集团11月29日以每吨594元卖出同等数量的TC401合约。
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双方持仓过程中,动力煤期货价格持续波动,锦盈贸易认为,如果等到交割月份进行配对交割,不一定能获得合适指标的煤炭。因此,该公司与伊泰集团协商,12月25日进行期货转现货交易,平仓价商定为每吨585元,并对交割煤炭的质量和结算方式进行了详细约定。
通过这次交易,锦盈贸易、伊泰集团和新海电厂并没有就价格问题有过多争议,各自都达到了各自的目的,原有的贸易关系和管理也没有发生改变,可谓多赢。
锦盈贸易总经理徐壮丽对记者表示:“我们在期货交易中,以每吨583元建仓、每吨585元平仓,每吨赚2元。在现货市场中,以每吨585元从伊泰买煤,以每吨583元卖给新海电厂,每吨亏2元。”扣除很少的佣金后,这笔交易几乎是零收益,但锦盈贸易视之为一次有益的尝试。
伊泰集团顺利卖出了一批煤炭,并且在期货市场上每吨获利9元。
余前波对记者表示,在2013年12月25日确定期转现交易的当天,动力煤现货价格为每吨631元,商定的期转现平仓价每吨比这一价格低46元。但是,双方并没有在价格上有过多争议,因为期货的存在,让买方可以做到在期货市场上以相对低价建仓、卖方以相对高价建仓。
也不能用2013年年底的价格去衡量期转现价格的高低。“我们与锦盈贸易确定的是2014年1月交割的动力煤价格,因为预计当时每吨600多元的价格是暂时的,价格上涨也是暂时的。每吨585元的期转现平仓价与神华今年1月确定的每吨590元的季度价格差不多,这说明我们的预测是基本正确的。”
余前波表示,对价格走势的准确预判使得伊泰在“锦盈模式”中获得了实在的好处。“一方面我们维系了客户关系,另一方面还避免了定价中的针锋相对”。
尽管在年度现货谈判中还没有太大进展,但余前波表示,期转现的这种模式会对现货谈判有一定借鉴和影响,有利于未来企业定价和谈判更加顺畅。
新海电厂作为国有电力企业,在自身知识储备、团队搭建、机制建设、套保审批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间接利用期货,实现了稳健经营。
郑商所总结认为,这种方式的好处,一是避免价格谈判,煤炭买卖双方各自在期货市场寻找价格;二是贸易关系没有改变,动力煤质量有保障;三是虽然交易数量不大,但企业学会了利用期货完成现货贸易。
可复制性及延展性
“锦盈模式”的亮点不仅在于它的创新性,更在于它的可复制性和延展性。
根据公开资料,国信集团参股控股的火电企业有42家,其中直接控股7家。2012年,这些火电企业消耗标准煤5000万吨,其中控股电企采购煤炭超过2000万吨。
徐壮丽表示:“我们以后会把"锦盈模式"继续推广到国信集团参股控股的其他电厂,也会尝试更大规模的交易,尝试利用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的变化,获得更多收益。”
据了解,在“锦盈模式”中,国信集团下属的其他电厂也分别尝试了非交割套期保值和正常车船板交割方式。
中国证监会和期货业协会批准期货公司成立风险管理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郑州商品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锦泰期货作为国内8家获得风险管理子公司全部四项业务资格的公司之一,率先在动力煤期货中尝试创新,为其他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开展类似业务提供了参考,动力煤期货领域的创新很可能扩展到其他风险管理子公司。
总体来看,在煤炭市场化改革之后的探索中,煤电企业都有寻求煤炭价格相对稳定的意愿,而国有企业参与期货交易还存在各种障碍和顾虑。
比如,是否能拿到自己想要的货物,期货基准品只明确了发热量、硫分和水分指标,电厂关心的其他指标在接货之前都是未知数。如果配不到理想的货,电厂的钱可能花得不值。
企业决策层也很有顾虑。虽然国资委没有明文规定国有企业必须经过审批才能参与国内期货交易,但出于风险担责的考虑,决策层不敢轻易冒险。此外,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的考核标准相对单一,期货市场套期保值获得收益,很可能不被嘉奖,没有获得收益或者亏损,很可能影响到企业决策层的业绩。
在“锦盈模式”中,上述这些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更多煤炭和电力企业可以以此为参考,创新期货与现货交易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