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燃气发电安全监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燃气发电总装机容量4027.8万千瓦,约占全国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3.52%。2012年,全国6000千瓦以上燃气发电机组发电量为10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39%,占全国发电量的2.19%。
报告称,据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统计汇总,截至2012年底,全国燃气发电企业共有150余家,燃气发电机组600多台(套)2,总装机容量4027.8万千瓦,约占全国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3.52%。其中,F级3、E级等大中型燃气机组132台(套),3696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90%以上,E级以下(B级及轻型)小型燃气发电机组虽然数量多,但装机容量小。
当前,我国对于燃气发电的装机主要分布在集中式天然气发电、分布式天然气发电、非常规天然气发电、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领域。
在运行方式上,除部分地区供热机组外,我国燃气发电机组多以调峰调频为主,采用昼开夜停的两班制运行方式。目前,调峰调频机组容量约占燃气发电机组总容量70%。
受调峰调频需要和天然气供应影响,我国燃气发电机组启停次数较多、年利用小时数较低,且地区差异较大。
报告同时提到当前燃气发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燃气发电核心技术未完全掌握,制约燃气发电产业发展;燃气发电设备设计制造质量存在问题,影响机组运行可靠性;机组性能不能完全适应运行要求和环境条件,影响设备寿命;燃气发电并网运行存在薄弱环节,影响安全生产;燃气发电无序发展问题较为突出,天然气供应与发电不协调;燃气发电无序发展问题较为突出,天然气供应与发电不协调。
最后,报告提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优化燃气机组运行方式。提高机组设备可靠水平。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加强专业技术教育培训等六项监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