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化“国企”概念、强化“国资”概念、用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正紧锣密鼓地推进。
国企改革“2.0版”虽然路线图已渐清晰,但改革路上不会只有鲜花与掌声,改革“红利”背后还有“风险”,机遇背后还有挑战。
国资国企改革不会一蹴而就,2014年进入一个重要的时间窗口。国企改革注定会成为今年两会一个令人鼓舞与争论的话题,一个焦点中的焦点。
两会前夕的2月20日,中国石化发布公告,将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此举开启了新一轮国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序幕。
此外,知名地方国企珠海格力、上海光明等,也加入大合唱的队伍。而广东制定的国资改革目标是,2020年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80%,其中广州要将130家国企整合为40家。
种种迹象表明,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国企改革即呈加速之势。
新年伊始,国务院国资委专门组织力量研究,修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
今年1月底,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张毅主持召开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和布置加快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会议审议通过了《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细则》,强调要抓紧出台实施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一项一项抓落实。
2月,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求是》撰文指出,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面临着新的历史性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点是抓住两个关键环节:加快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还有消息人士透露说,国有企业改革意见经过几次修改,现在已经交给国务院审批,预计将在全国两会后出台。
可以说,对于国企改革“2.0版”,人们充满期待。不过,如此重大的一项改革,注定了要跨越几大重要的关隘。关山险阻,欲畅饮庆功酒还有待时日。
改革深层次问题尚待解决
国有企业经过多年尤其是近10年来的改革,其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这样的总体判断:“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但实际上,国有企业深层次的矛盾总体上并没有解决。
一位了解国资运作的人士表示,其实,国企也是企业,国企也必须要成为市场的主体,也必然需要遵循市场规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他指出,在实际操作中国企改革也实实在在地遇到一些主要障碍:一是相当一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缓慢,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还不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还未真正形成。二是国有企业历史包袱重,还有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普遍存在着企业办社会问题。三是外部配套改革还不到位,职业经理人等相关要素市场也未培育形成,这都对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形成制约。
对此,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发展与改革研究部部长王志纲对《企业观察报》记者表示:目前在“顶层设计”的改革方向明确的前提之下,改革各重要环节中一些基本逻辑、细节,还需充分讨论、妥善处理。改革一个长期的历史存在,改变诸多遗留的问题,仍然是一个较长时间的探索,最好有可供参考的样本、稳妥的方案,稳步推进,避免推进粗放而有失周全。
“一企一策”工程巨大
国企改革的目标是什么?当然不是消灭国企,而是一方面要增强国家对经济命脉的掌控能力,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打下更厚实与坚固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又要通过努力增强国企的活力与市场竞争力。
对此,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三个基本原则必须始终坚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所以从原则上说,“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国资简单的“进”与“退”的问题。即混合所有制经济既不是全公,也不是全私,而是公私混合。在市场经济下,国企、民企相处协调,不是国进民退,也不是国退民进,所有市场主体以平等的身份与地位,在统一规则的市场下公平竞争。
但在实际操作中,国资却是有进有退的。目前国资委提出大部分国企都可发展成混合所有制,一些地方提出“非禁即入”促民资,在这种情况下混合所有制必将大发展。然而,哪些领域可以搞混合所有制,哪些领域不可以?国资应该如何进退?哪些领域应该主导与控制?保留多少、多大份量合适?国企的市场主体地位如何体现?国企应该如何找准自身的定位?这些是仍需进一步细化与解决的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国资委目前给出的应对之策是“一企一策”。即针对不同国企的功能与特点,建立不同的规则,让应该保持掌控力的对此保持掌控力,让应该强化市场竞争活力的强化市场竞争活力。
对此国资委主任张毅曾表示,要根据国有企业所处不同行业领域、不同业务属性、不同目标责任、不同市场地位进行科学分类,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探索分类推进改革、分类调整结构、分类实施考核、分类加强监管等措施。
一位国资委相关人士解释:对于关系国家安全的行业和领域,要保证百分之百的国有独资;对于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由于牵扯到民生问题且投资周期较长,因此可以适度放开,但要保证国有绝对控股;对于涉及到高新技术产业或者一些支柱性产业的国有企业,由于投资周期相对比较短,也是民营经济比较热衷的行业,可以国有相对控股;对于完全竞争的领域,国有资本可以参股或者全部退出。
但“一企一策”毕竟只是一个原则,如何进入实际操作有待细节出台,而无论如何将会是个巨大工程。
混合所有制与“一股独大”难兼容
三中全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继续推进改制上市,有条件的实现整体上市。
至此,“混合所有制”这个名词很多人都已经耳熟能详了。但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下的“混合所有制”与通常所说的“产权多元化”究竟是什么关系?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很多人可能并不清楚。
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发展与改革研究部部长王志纲认为,“混合所有制”在产权制度范畴内的一个重要内涵,是混合所有制下的产权关系需要有一个相对制衡,而不是“一股独大”。只有形成“产权的相对制衡”,才算达到混合所有制的目的。其实,股权多元化的目的是完善治理结构,否则国有资本一股独大就会有行政化趋势,本能地形成利益格局。过去一些国有控股下的“整体上市”,谈不上是典型的混合所有制。
对于此前中石化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少舆论认为有作秀成分,原因可能正在于此。
其实,国企的股份制改革已经搞了多年了。不少人理解,国企改制上市了,就算建立了“混合所有制”。其实这是对混合所有制的一种误解。
在王志纲看来,虽然国企整体上市不能算是混合所有制大功告成,但它又是目前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最易成功的模式——因为国企整体上市之后有非常严格的证券法规监管,公司治理更加科学透明,资本更开放,职业经理人制度也易于推行。因此,王志纲指出,就目前而言,上市可能是国企走向混合所有制最现实,也最易成功的模式,它可能是未来几年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