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要研究制定国家煤炭资源开发布局规划,根据区域资源条件、生态环境容量、市场需求形势,科学确定大型煤炭基地、大型矿区开发规模和产能建设节奏,从国家资源开发规划的源头上控制煤炭产能无序增长。
第二,要研究建立全国煤矿产能登记及公告制度,严格按照核准规模、核定产能组织煤矿建设、生产。加强监督检查,严禁超能力生产。严格煤矿基本建设程序,严禁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违规行为。
第三,要加强行业管理,特别是加强对煤炭产能建设和煤矿生产的过程监管。科学制定国资监管考核体系,引导企业根据市场变化,科学组织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