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朔州市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预算本着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资金安排坚持“保重点、保续建、保配套、保民生”的原则,由市发改委根据市地税局测算的基金收入提出投资计划,财政列入全市预算,全年计划安排51800万元,其中: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3项,计划安排26000万元,资源城市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8项,计划安排15500万元,解决因采煤引起的社会问题7项,计划安排资金10300万元。
朔州市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预算的编制,不仅为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筹集必要的财力,充分体现财政性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而且要确保政府工作的延续性,优先安排在建工程、中央投资配套项目及有关民生及需解决的事项,保证基金预算的科学化、合理化、公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