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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的特点和作用

2014-03-24 09:06:36 中国煤炭报

《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特点:

(1)强制性。违反《规程》要视情节或后果给予经济和行政处分。对造成重大事故和严重后果者,要进一步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追究行政责任(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2)科学性。《规程》的每一条规定都是经验总结或血的教训,都是以科学实验为依据,科学准确地对煤矿各种行为作出的规定。

(3)规范性。《规程》的每一条规定都是在煤种特定条件下可以普遍适用的行为规则,明确规定了煤矿生产建设中哪些行为被禁止,哪些行为被允许。

(4)稳定性。《规程》一旦颁布执行,不得随意修改,在一段时间内有相对的稳定性。应用一段时间后,经过一定程序由国家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负责修改。

《规程》的作用:

(1)《规程》具体体现国家对煤矿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调整煤矿企业管理中人和人之间的关系。

(2)《规程》正确反映煤矿生产的客观规律,明确煤矿安全技术标准,调整煤炭生产中人和自然的关系。

(3)《规程》同其他安全法规一样,有利于加强法制观念、限制违章、惩罚犯罪、确保安全。

(4)《规程》有利于加强职工监督安全生产的权利,有利于发动群众,搞好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规程》修订办公室)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