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是解决百姓困难、惠及广大棚户区居民的一项民心工程,理应受到群众的欢迎与支持。然而,笔者近日在重庆能源集团所属的一些煤矿棚户区改造现场发现,一些棚户区居民对棚改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心存不满,导致上访、群访、阻断交通、扭闹领导等现象发生。
最穷的人无缘棚改
据悉,重庆能源集团棚户区改造工程自2009年正式启动以来,在重庆市及所在区县的主导下,目前已建成棚改住房约1.7万套,5万余户居民搬入了新居。然而,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多年来生活贫困的棚户区居民却无缘享受棚改政策。
老王是重庆永荣矿业公司原双河矿八井的一名工人。由于他的老伴长期生病,老王1999年下岗进入再就业中心,一直无力在矿区购买住房,一家人租住在矿上的公房内,居住面积仅27.43平方米。
2007年,在他所租住的公房完善产权时,由于他交不起每平方米300元的购房费而没有完善产权,所以他居住的住房就一直属于公房,按照政策规定不能纳入煤矿棚户区改造范畴。
老何是重庆能源集团曾家山矿的一名采煤工人。由于本人及老伴长期生病,家庭十分困难,无力在矿上购买商品房。1995年,老何就在矿上用砖、石和石棉瓦自己搭建了2间不足20平方米的窝棚居住。由于老何的窝棚同样没有取得房屋产权,在这次棚户区改造中也不能享受棚改政策。
据重庆能源集团永荣矿业公司棚改办负责人何习敏介绍,按照重庆市煤矿棚户区改造政策,必须是在矿区取得个人房屋产权的棚户区居民,才能纳入棚改范围。然而像老王、老何这样在矿区居住,没有能力取得个人产权房的群众在永荣矿区有3000多户。
选址户型没商量
许多享受棚户区改造政策的居民反映,项目选址和建设没理会他们的建议,他们入住后觉得“不方便”。
李某是重庆能源集团韦家沟矿采煤二队的职工。他告诉记者,当地政府为了加强乡镇建设,决定将韦家沟矿棚户区建在远离矿区的乡镇,“建在市区近郊,房子可以升值;建在矿区内,可以方便上下班,现在两头都不沾边”。
韦家沟矿掘进一队职工刘某说,现在在永荣镇的棚户区住房已经建成并交付居住了,但是里面住的大多不是矿工,而是当地农民。他说职工觉得上下班不方便不愿意到那里居住,一些矿工以6万元至10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当地农民,自己还住在原来的棚户区里。
还有一部分居民对户型有意见。棚户区住房建的是清一色的7层楼步行房。他们说,棚户区居民以老年、工伤、患病群众居多,上下楼不便。许多居民要求住3层以下的房子或换成电梯房。
坐轮椅的老张是矿上的工伤退休职工。他告诉笔者,还没有开建之际,他们工伤退休职工就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要照顾一下坐轮椅的人的特殊要求,一是这部分人要住底层,二是要将门前的台阶改成斜坡,三是将门户适当建大一些,都没有被采纳,他们现在每次进出都很费劲。
两地收费不一引质疑
据了解,在永川矿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竣工选房前夕,还出现过棚户区居民集体上访和到公路上拦车阻断交通等现象。群众因为重庆永荣矿业公司辖区内的棚户区收费严重不一致而不满。
据了解,在棚户区大修基金的征收上,重庆荣昌县区域内的收费标准是每平方米20元,而在紧邻的重庆永川区的区域内,收费标准却是每平方米45元,超出一半还多。
据永川区有关部门解释,永川属于区,荣昌是县,永川的行政级别要高于荣昌,所以收费相应高一些。
棚户区居民对这个解释并不买账。他们认为,同在永川区管辖范围内,棚户区的物管费也收得过高。他们说,永荣矿业公司在永川区市区修建的塌陷工程安置小区,步行房的物业费是每月每平方米0.52元,而建在永川乡镇的棚户区步行房物业费是每月每平方米0.69元。他们问,这里虽然没有地域差别,但有城乡差别,按道理乡镇应该低于城里,怎么收费标准不低反高?
一种比较普遍的认识是,由于一些主管棚户区改造的地方政府工作人员不是棚户区居民,不了解棚户区居民的情况和面临的各种问题,又不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生搬硬套、机械执行”棚改政策,才出现上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