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山煤集团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通报会召开,山西省节能监察总队总工程师刘明,山煤集团总工程师李苏龙及相关二级板块负责人、煤矿矿长及技术中心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省节能监察总队总工程师刘明主持。
根据山西省节能领导组安排,刘明总工程师一行先后对山煤集团本部,经坊、霍尔辛赫、铺龙湾煤业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对节能指标及节能措施进行了逐项考核。考核结果表明,山煤集团“十二五”节能目标为3万吨标准煤,2013年应完成1.8万吨标准煤,实际完成3.261万吨标准煤,完成率181.17%,超额完成了节能目标考核任务。
山煤集团总工程师李苏龙作了表态发言,同时强调了节能工作对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重要性。他要求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思路和重点,针对此次考核中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完善机构和制度,加强动态管理,细化指标和措施,力争使集团公司节能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对山煤集团在节能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