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课题组
自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以来,各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在2012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混合所有制的构建”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决定》中又特别强调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关键时刻做出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部署。我们必须全面领会、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深入研究、大胆探索混合所有制理论,并应用于煤炭产业发展实践,打胜煤炭产业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性战役。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关键时刻做出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部署。在当前的政治经济环境下,煤炭产业要发展混合所有制,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煤炭产业已具备构建混合所有制的客观基础;另一方面,煤炭产业混合所有制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安全性与效益原则,自主性与开放原则,多样性与创新原则和平等性与法制原则。在改革的过程中,作为煤炭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必须清除所有制歧视、行政壁垒和产业准入限制,以改革国有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为重点,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推进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的组建,大胆吸收民间资本进入,从而增强企业活力和凝聚力。
A
混合所有制及其内在机理
所有制最初的含义是“生产或再生产条件”,即生产要素的归属关系,其核心和主要内容是产权及其制度安排。混合所有制是所有制的存在形式之一,是指具有不同归属关系的生产要素混合存在于同一共同体中。
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所有制的性质或归属关系可以概括为两大类:公有和私有。一般意义上所说的混合所有制是公有制与私有制的有机结合,它所体现的是一种生产关系,是对现实经济运行中各种生产要素归属关系的抽象。
混合所有制作为所有制的存在形式,从宏观经济即国民经济层面看,表现为不同性质所有制的并存。从中观经济即产业层面看,除出于国家安全或其他特殊原因考虑,对个别领域规定“禁入”或设置“准入门槛”外的所有产业对各种经济成分开放。从微观经济即企业层面看,表现为投资主体多元化及由此而决定的产权多元化。在此有必要指出,由企业投资自主性原则所决定,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要求混合所有,如有必要存在的国有独资公司、私营企业。
混合所有制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社会生产作为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一个从小生产向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过程,而且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其中,在生产方式上表现为生产规模越来越大,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生产的组织管理手段越来越先进,生产要素的配置已不再简单服从生产者的主观意愿,而越来越由市场来决定。
社会化大生产的形成及其演进、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新变化,客观上要求建立生产要素社会所有制。然而,在私有产权合法存在的社会条件下,任何形式的直接实现生产要素社会所有的行为,不仅缺乏必要的法理基础,也没有实现的可能。人们所能做到的,只能是在生产要素终极产权不变、确保所有者权益最大化实现的前提下,利用各种契约手段间接实现生产要素社会所有。混合所有制则是这一产权形式的制度安排。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混合所有制具有如下特点:(1)次生性,是由原已存在的基本所有制形式衍生而成的所有制形式;(2)包容性,公有制和私有制可以相互包容;(3)自主性,加入混合体的生产要素所有权人的行为是自主的;(4)社会性,混合所有制具有生产要素社会所有性质;(5)条件性,构建混合所有制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
B
混合所有制的构建条件
多种所有制并存是混合所有制构建的必要条件。只有存在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形式,才有可能形成不同生产资料的混合。并且,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形式还应当被确定为基本经济制度,离开这种基本经济制度,混合所有制的构建无从谈起。
民主与法治是混合所有制得以形成与发展的重要前提。只有在民主的政治制度下,所有权人才能够在市场经济中平等支配和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法治是混合所有制的基本保障。混合所有制的“混合”是建立在契约的基础之上的,而契约的制定和执行要求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保障。
信用制度是混合所有制得以产生与维系的主要基础内容与手段。混合所有制作为基于契约而形成的一种产权组合形式,其形成本身就是信用的产物。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条件。没有信用制度的安排就不会有混合所有制。
资本自主融合是混合所有制构建所要求的产权组织条件。混合所有制的形成与发展,主要是基于市场导向与市场竞争的需要,是所有权人在法制框架内自主进行的联合或融合。产权自主而非他主,资本融合而非他融的产权组织形式是混合所有制构建所必需的。
市场起决定作用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是混合所有制功能发挥的外部条件要求。混合所有制的产生与发展之目的是要提高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获得尽可能大的效益。理论与实践都证明,只有在市场起决定作用的经济运行机制中,混合所有制才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用。
混合所有制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服务到位、公正廉洁的多功能政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它并不是万能的,时有失灵发生。混合所有制的发展,也需要一个市场监管到位、公正廉洁的政府,调控经济的稳定运行,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校正市场失灵。
C
煤炭产业构建混合所有制的客观基础
混合所有制之所以在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被选择,不仅仅是因其适应生产社会化的发展趋势,能有效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增强了国有经济控制力,更为重要的是它从根本上推动了我国经济运行机制的转变,并为市场决定功能作用发挥提供重要体制机制保障。混合所有制契合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要求,成功地实现了多种经济成分的有机结合,不但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国际间资本流动,加快了我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形成。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已成为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必然选择。煤炭产业亦应顺应改革开放大趋势,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煤炭产业发生了一系列新的变化,已具备构建混合所有制的客观基础。
一是以“大基地、大集团、大煤矿、大通道”建设为标志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局面已经形成并快速发展。2013年14个大型煤炭基地煤炭产量33.6亿吨,占全国总产量的91%;神华等8家原煤产量超过亿吨的企业,总产量占全国的37%左右,全国产量超过5000万吨的煤炭企业有11家,总产量占19%左右,有52家煤炭企业产量超过1000万吨,总产量占全国的70%左右;全国煤矿数量1.2万处,比2005年减少1.3万处,其中年产120万吨以上的大型煤矿850多处,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率由35.7%提高到65%,年产千万吨以上的煤矿50处,产量占全国17%左右;大通道建设作为优化能源布局的重要举措,在大秦线、神朔黄线等铁路运煤通道的基础上,又在加快修建蒙西至华中铁路运煤大通道。
二是随着科学技术进步,煤炭生产手段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而且不断创新。勘探方面,成功探索出“地面勘探与井下探测相结合,物探、钻探、巷探相结合”的勘探方法;建井方面,深井冻结壁、定向钻井、大直径反井钻井、锚喷支护等方面都取得突破性进展;开采方面,通过引进吸收和自主研发两条腿走路,现代化井工煤矿开采的三大技术——大采高综采技术、大采高综放开采技术和短壁工作面开采技术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三是世界能源结构性变化以及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使得煤炭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出现了新变化。煤炭产业“燃料与原料并举”的发展方向成为共识,现代煤化工等新兴产业发展初具规模;煤炭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取得新进展;产业微观基础规模不断扩大、集中度不断提高;煤炭产业区域布局重点突出,逐步西移。
四是可持续发展理念业已形成。我国煤炭产业坚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发展以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为依托的循环经济产业,努力实现煤炭的循环、高效和清洁利用;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走煤电、煤焦化、煤建材、煤炭物流等一体化发展道路,力求以最小的资源消耗获取最大的产出,构建煤炭与相关产业相互支撑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五是改革开放使得煤炭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发生了制度性变革,而且不断深化。客观地讲,我国煤炭经济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相对滞后,但随着改革大潮逐步演变,也发生了制度性的变革。矿务局企业化改制、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兼并重组的推进、资源配置与再配置市场化、煤炭价格双轨制的并轨,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新变化产生新要求。一是要求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条件(生产要素)配置和再配置与社会化的煤炭大生产发展相适应。二是要求顺应产业革命的发展趋势,加大煤炭生产工艺和手段不断创新的力度,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三是要求发展先进生产力,淘汰落后生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四是要求培育和发展功能齐全、公平竞争、信号准确、规范有序的煤炭产权交易市场。五是要求建立健全产权明晰、管理科学、规范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制度,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并协调发展的混合所有制制度。
D
煤炭产业混合所有制的构建
煤炭产业混合所有制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方方面面,必须坚持如下原则:
1.安全性与效益原则。煤炭产业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安全,其混合所有制的构建应以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安全为基本原则。效益与效率是混合所有制最为重要的内在功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要有利于实现煤炭资源配置的高效率和产业运营的高效益。
2.自主性与开放原则。要切实保障投资主体决策自主与契约自由,实现产权人自主选择、自主行为、自负其责,并依法循章实现产权的“进退分合”。要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行“非禁即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
3.多样性与创新原则。混合所有制的多元产权结构决定其产权配置结构与混合形式的多样化。构建煤炭产业混合所有制形式上可做多种选择。构建混合所有制,需要在借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要勇于突破和大胆创新。
4.平等性与法制原则。坚持产权面前人人平等,确保不同性质的所有权人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必须在宪法及法律范围内构建混合所有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要及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构建混合所有制是我国正在进行的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战略部署的关键性战役。目前,在我国石化、钢铁、电力等产业构建混合所有制已如火如荼地展开。相对而言,煤炭产业已经落后。有必要加大宣传组织推进力度,迎头赶上。当务之急是以开放型煤炭产业经济新体制的建设为主线,全面深化改革。
要清除所有制歧视、行政壁垒和产业准入限制,打破所有制、地区和产业界限,排除制约产权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体制障碍;要以“去行政化”为突破口,以改革国有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为重点,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制;要创新管理模式,大企业集团一律“去官阶、脱官服、摘官帽”,改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的转变;要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实现产权界定清晰、主体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特别是要解决好所有权借以实现形式的公平性问题;要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的组建,实现国有资产资本化运作、公司化管理;要加大国有独资公司的改革力度,大胆吸收民间资本进入,有序推进职工持股和管理层收购,改变“一股独大”、“一股独霸”的局面,增强企业活力和凝聚力;要深化煤炭产业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继续取消和下放矿业权审批等行政事项,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为打胜构建煤炭产业混合所有制战役保好驾、护好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