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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力促瓦斯治理上台阶上水平

2014-07-28 08:57:07 中国煤炭报   作者: 李仑  

瓦斯事故,是煤矿职工生命安全的“第一杀手”,瓦斯灾害是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因素”。因此,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瓦斯事故成为山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要务”。近期,山西煤监局在全省范围内打响了一场围剿煤矿“第一杀手”的瓦斯治理攻坚战。

治理推出新举措

抓治本,强化区域治理。山西煤监局要求煤矿企业坚定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认真制定区域防突措施并严格组织实施,确保在区域性消除突出危险性后再安排采掘作业,坚决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凡经论证无能力实施“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矿井,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坚持“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各煤矿企业及所属煤矿必须按照《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建立地面或井下瓦斯抽采系统。要求煤矿企业建立完善瓦斯抽采达标评估体系和瓦斯抽采达标的检查、考核、奖惩等制度。对应建而未建瓦斯抽采系统或瓦斯抽采不达标的矿井,必须停产整顿,经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严格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落实综合防突措施。科学、客观地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是瓦斯治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同一矿区、同一煤层、同一标高,若一对矿井鉴定为突出矿井(煤层),其他矿井也要积极、主动做好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并要有针对性地、主动地开展瓦斯治理工作,落实防突措施。

抓源头,强化技术创新。山西把持续加强瓦斯治理技术创新作为突破口,要求各煤矿企业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和创新体系,配备技术过硬的总工程师,头脑清醒的总工程师,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总工程师,发挥他们的主导性和权威性作用。涉及瓦斯治理的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署、生产系统调整和技术规范、标准、措施的制定,以及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重大技术问题,必须由总工程师负责决策。瓦斯治理专项工程和费用应由总工程师负责落实使用。调整、配备“一通三防”管理人员必须征求总工程师意见。加强对总工程师培训和业务深造,通过学习全国瓦斯治理先进经验、技术和好的做法,借鉴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最新成果,结合矿井实际,制定科学、实用的“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的瓦斯治理方案以及瓦斯防治工艺、技术和方法。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推进瓦斯治理技术创新。潞安集团成立了瓦斯研究院,使之成为本集团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的“御医”,对瓦斯治理技术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科研攻关,摸索瓦斯涌出的规律和瓦斯治理技术。针对山西煤矿资源整合后面临的新矿井建设、矿井水平延深、老矿井的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等新问题,山西煤监局要求,必须围绕瓦斯治理进行开拓布局、巷道布置、确定煤层开采顺序;必须首先开采解放层或卸压层,没有解放层,开采一层突出煤层,下大工夫、大气力解放其他煤层,必须积极主动地抽采卸压瓦斯,达到降瓦斯含量、消突和安全开采的目的。

抓投入,夯实安全基础。山西煤监局把各矿的瓦斯治理资金投入作为专项监察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煤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足额提取和保证使用安全费用,进一步加大投入,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和工艺,提高抽采钻孔施工水平,确保瓦斯综合治理效果。与此同时,加大瓦斯治理人才投入,不断引进、招录煤矿主体专业人才,特别是“一通三防”专业人才,充实一线瓦斯治理技术人员。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培养和教育,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办矿井地质、通风安全专业在职硕士班,培养瓦斯治理高级人才。不定期组织产煤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员,煤矿企业生产、技术、安全负责人进行瓦斯综合治理专题培训。煤矿企业逐步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制度,与大中专院校紧密协作,通过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多种方式,建立瓦斯抽采和综合治理专业化技术队伍。加强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和岗位培训,提升操作技能。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防突员、监测监控工等特殊工种岗位,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加强全员安全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抓管理,创新治理手段。山西煤监局要求煤矿企业建立完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和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加强煤矿地质工作,做好煤矿瓦斯预测预防。建立“三级”地质保障体系,明确一名技术人员负责区队“小地质” 的问题处理,地测科负责矿井“大地质” 的问题处理,地测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负责“重大地质”问题处理,分层分级严格统一管理。各煤矿企业应及时探明井田内地质构造,掌握煤体结构、瓦斯涌出量等基础参数,积极研究矿井的瓦斯赋存规律、本井田敏感指标,掌握机理,摸清底数。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十二条红线”》规定,做到每个岗位、工序、环节的管理到位,真正建立无缝隙、无空当、无差错的瓦斯管理网络。把瓦斯“零超限”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对每一次瓦斯超限,都要当作事故追查分析,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观念。继续深化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紧抓不放,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及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责任、明确整改期限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各煤矿全面普查煤矿隐蔽致灾因素。煤矿企业在项目建设前要开展地质勘查,等级和开采技术条件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监察机构不受理安全专篇,煤矿建设、生产期间井田范围内的瓦斯、水、火等隐蔽致灾因素未查明的,一律要停止建设、生产。

破题锁定新视角

历史的经验值得汲取。长期以来,低瓦斯矿井发生不了爆炸事故的“习惯”思维,已成为煤矿重大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之一。山西煤监局把普及瓦斯知识、对重大事故案例反思、开展警示教育和走出去学习先进单位瓦斯治理理念,作为打破旧“习惯思维魔咒”、破解“侥幸、麻痹、惰性”思想难题的重要举措。

破除怕“戴帽子”思维。在潞安调研期间,山西煤监局局长桂来保针对一些矿井未能按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要求,及时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升级工作,不愿意让矿井升级“戴帽子”,导致瓦斯治理体系建设和防治工作没有实质性、针对性开展的情况,深刻剖析了不“戴帽子”的危害性,使广大干部茅塞顿开。他说:“不愿意‘戴帽子’的想法危害性太大。我们只有认认真真、规规矩矩科学地进行鉴定、评判,才能有的放矢开展工作。”同时,他要求高瓦斯或按照突出矿井管理的煤矿矿长和总工程师一定要提高认识,真正担负起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重任,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防突规定,开展瓦斯防治,要求煤矿企业认真、科学地按照瓦斯等级鉴定标准进行鉴定,不能掩耳盗铃。

摒弃“习惯惰性”思维。在近日召开的全省煤矿瓦斯事故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桂来保举例说明了“习惯惰性”思维的危害性。他说,在安徽淮南矿区,过去有相当一部分矿井和煤层在瓦斯升级过程中发生过事故,因为煤层瓦斯灾害的变化是客观的,你认识不认识,治理不治理,它都客观存在。在低瓦斯区域工作时间长了、习惯了,升为高瓦斯或突出区域后思想认识跟不上,行动跟不上。在淮南矿区有些老矿井,几十年都是用风镐掘进,但是进入突出区域后,用风镐掘进是诱导煤与瓦斯突出的第一因素,到目前为止,全国发生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70%以上都是因为这个原因。这是因为职工、管理干部,甚至是工程技术人员认识不到位,导致了瓦斯突出事故发生。血的教训告诉我们,煤矿事故具有关联性,如果一名矿工违规违章作业,其他矿工无论怎样遵章守纪,也无法避免由一人违章而引发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因此,必须从每名矿工抓起,从细节抓起,切实扭转思想观念和作业行为上的陈规陋习。

丢掉“经验主义”思维。在此次围剿煤矿“第一杀手”的攻坚战中,山西煤监局大力宣传科学治理瓦斯的重要性,认真纠正一些煤矿管理干部长期以来形成的以经验代替科学管理的思维方式,实现从“经验型”管理向“专家型”转变。认真学习借鉴近年来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先进做法,牢固树立“瓦斯不治,禁止采掘”、“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治理瓦斯只有打不到位的钻孔,没有卸不了压的瓦斯”、“卸压开采抽采瓦斯,打钻、岩巷必须先行”等理念,切实加大瓦斯治理统筹规划,坚定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加强瓦斯抽采和现场安全管理。

认识迈上新高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山西省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煤炭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全“1+4”工作法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实现了持续稳定好转。如何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提高对瓦斯重大事故危害性认识水平?桂来保带领山西煤监局一班人深入全省各地和煤矿企业,与政府官员、煤矿企业董事长、煤矿矿长谈心对话,分析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推动煤矿矿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促进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红线意识就是生命意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阐明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那就是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处理好速度、质量、效益与安全的关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思想理念。这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定位问题。

红线意识就是政治意识。红线就是带电的高压线,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碰了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这代表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揭示了群众路线的本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有忧患意识和戒惧之心,当经济社会发展与安全生产发生摩擦、遇到矛盾的时候,一定要守住“红线”,不能拿着职工群众的生命、企业的发展前途和自己的政治生命去冒险。这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立场问题。

红线意识就是责任意识。所谓担当意识,就是敢于承担责任,勇于落实责任,这体现了一名领导干部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也体现了对事业的忠诚和对理想信念的坚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用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用责任落实推动工作创新,为官一任,确保一方平安。这是安全生产职责问题。要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落实责任:第一是要有责任意识,在哪一级岗位、承担什么责任,要有明确的定位;第二是承担责任,承担责任就要建立规章制度健全体制;第三是落实责任,要制定落实规章制度的具体措施;第四是发生事故、出现问题就要勇于承担责任,就要吃一堑、长一智,把安全工作进一步往前推进。

红线意识就是问题意识。问题意识,就是指人们在认识活动中,对疑难或难以解决的实践及理论问题产生一种怀疑、困惑、焦虑、探索的心理,并由此驱使人们积极思考并不断提出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一种思想方法及状态。煤矿作为高风险和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有这方面的意识,这在某种意义上是煤炭高危行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源动力。

桂来保每到一地、一企,都要反复宣讲,红线意识至高无上,是带电的高压线,不能碰,同时还要有底线思维,“底线”就是法律法规,任何时候不能突破,一旦越过了法律法规这条底线,就要受到严惩。

山西警示高悬,警钟长鸣,以新思维、新视角推出新举措,力促瓦斯治理上台阶、上水平,在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根治瓦斯灾害方面义无反顾地踏上新征程。




责任编辑: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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