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记者从苏州市物价局获悉,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10月1日起,苏州市区非居民用和其他(公用事业)用管道天然气的销售价格每立方米将上调0.35元。
十一后第二次抄表执行新价
车用天然气暂缓调整
调整之后,苏州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973元;其他(公用事业)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793元。为保证出租车行业基本稳定,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将暂缓调整。
据悉,本次价格调整自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10月1日以后的第一次抄表执行原价格,第二次抄表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