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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冲突与全球正义

2014-10-29 13:46:48 新浪博客   作者: 毕竞悦  

在全球事务中,能源占据绝对重要的地位。随着新兴经济体的崛起,对能源的需求剧增,这必将对世界的能源和政治版图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也对已经或正在形成的全球治理哲学提出了挑战。

正在变化的形势:能源流向的逆转

在以前的全球性框架中,资本从富国流向穷国,而资源从穷国流向富国。在过去的十余年间,富国的资本涌向穷国进行投资,而出口导向也成为许多穷国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在这个过程中,涌现出许多新兴经济体,穷国开始变富,世界开始变平。由于富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程度较高,需要较多能源,因而富国成为主要的能源进口国。

但是,形势正在发生变化。在资本从富国流向穷国的过程中,世界趋“平”,穷国的人力成本和原材料成本都开始增长,近来出现了制造业向发达国家回流的趋势。同时,原先的穷国由于经济发展,对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多。比如,中国是煤炭储量大国,但是由于近些年的发展,2009年中国由煤炭净出口国变为煤炭净进口国,2011年以来连续成为全球最大煤炭进口国,2013年的煤炭进口量接近4亿吨。而作为发达国家的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都是中国煤炭进口的主要来源。

根据BP能源2013年的数据,2012年全年,美国石油进口主要来自于加拿大和中东,而墨西哥和中南美洲的石油进口则主要来源于美国;欧洲的石油进口主要来自于前苏联地区,而非洲的石油进口则主要来自于欧洲和中东;美国、加拿大等国的石油出口出现了增长,而墨西哥、北非等地的石油出口则出现了下降;美国和欧盟的石油净进口出现下降趋势,而中国的石油净进口则出现急剧上升趋势。在石油消费上,发展中国家增长趋势明显,而发达国家的石油消费则出现了负增长的趋势。

1980-2012年的石油出口量(单位:日均千桶)

BP预计,到2030年,发展中国家将贡献90%以上的全球能源需求增长,而发达国家的能源需求几乎没有什么增长。美国将超越中东成为世界上主要的石油供应国。中国到2030年将成为世界主导性能源进口国,由于美国“页岩气革命”的影响,中国将取代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石油进口国。

而美国能源信息署则预测,到2040年,中国的能源消费将是美国的两倍,印度的能源消费也将达到美国的一半多。发展中国家将主导世界能源需求的增长。

能源流向的逆转将一定程度平衡原有的贸易失衡,但也将产生新的矛盾。在世界变平的道路上,新兴经济体面临着两大瓶颈:一是劳动力成本增长造成的成本优势丧失;二是对能源需求的巨大增长。在原有的世界能源版图中,美国作为能源消费的世界第一大国,凭借其政治和军事实力,来保障自身的能源安全。近年来,随着美国页岩气的大规模商业化,美国逐渐实现能源独立,能源的对外依存度下降。而发达国家正在利用其在全球事务中的优越地位制定新的规则,比如抛开WTO另起炉灶的TPP、TTIP。发展中国家变富了,看似形势在逆转,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上依然缺乏话语权,软实力和硬实力都不足,随着能源对外依存度的增加,必将受到诸多牵制。

能源领域的公平与正义

有一些问题在一国之内看来是正义的,在全球范围看却未必正义。能源领域这样的问题也很突出。比如,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落后和高耗能产业,这种做法改善了发达国家的环境,但是却使发展中国家承受着环境和能源的压力,据统计,在中国的终端能源消费中,有将近三分之一用于出口给发达国家的产品,也就是说中国较高的碳排放量中有三分之一是发达国家通过产业转移来的。但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是,加工出口贸易是发展中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的重要途径。这些问题使得全球范围内能源领域的公平与正义问题变得尤为复杂。

不过有些问题已有了初步的共识。在当今世界,现代化已成为不可逆转之趋势。能源领域要实现全球正义,其目标应包括现代能源的可获得、可负担和可持续。

能源的可获得是指能源的可得性,即保障能源安全,针对能源短缺与能源贫困问题。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调研,2009年,全球有26.8亿人没有现代能源,有14.4亿人没有电力。发展中国家的人均能耗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能源贫困是贫困的重要内容,并且将导致持续贫困。

能源不仅应可获得,还应以中低收入者可负担的成本获得。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电力。电力是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能源,一系列现代化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都离不开电力。正因如此,电力行业被归入了公用事业的范畴,政府有义务以较低的价格满足民众对于能源的基本需求。

同时,能源还应是可持续的。目前,全球共同面临着气候变暖、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又与能源的使用之间有着密切关系。全球应共同致力于建立一个可持续的能源系统,这不仅是代际公平的要求,也是代内正义的要求,因为能源的可持续与能源的可获得和可负担之间具有相关性。

对于能源的可获得、可负担和可持续的目标,国际社会有了基本共识,但对于这三者间的张力和优先性,依然存在诸多争议。在原有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况下,能源流向的逆转又引发一系列问题。

首先是国家的分化。目前,并不是所有的发展中国家都得到了同等程度的发展,这就出现了先发展国家与后发展国家之间的分化。有的发展中国家经济迅速崛起,成为新兴经济体,对能源的需求剧增;有的国家依旧贫穷,面临着严重的能源贫困问题。同时,新兴经济体与先发达国家之间也存在着利益冲突。在这种情况下,旧有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两分模式将难以解释世界的发展趋势。

其次是能源短缺加剧。与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长伴随而来的是对能源需求的急剧增长,世界面临着能源的相对短缺问题。目前中国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能源消费国,但中国的人均能源消耗远远低于美国与其他发达国家的水平,如果中国人均能源消费量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对世界能源来讲将意味着什么?如果在未来,后发展国家也发展起来,世界能源供应缺口会进一步增大,世界围绕能源所展开的政治博弈亦会加剧。

最后是环境与气候问题的复杂性。环境和气候的影响不可能被国界限制住,因而环境与气候问题必定是一个全球问题。目前在环境与气候领域,国与国之间,尤其是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之间,利益冲突严重。新兴经济体反对发达国家让其承担过多的环境义务,为自身争取发展权;欧佩克国家希望维持世界对石油的高需求;落后国家希望维护自身的资源所有权,尤其是一些小岛屿国家环境危机意识很强,但是贫困本身也制约了他们保护环境的能力……

随着发展和资源、环境约束问题的日益突出,上述问题将持续存在,并且冲突更加激烈。

国家主权与全球民主

在西方启蒙思想的脉络中,正义这一理念依赖于一个主权国家的存在以及它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在既有的全球能源格局中,“主权国家”也扮演了重要角色,能源安全主要依靠国家所提供的政治保障和军事保障。在重大的能源贸易背后,总可见到“国家”的身影。虽然在能源领域有许多大型跨国公司,但这些公司的政治背景深厚,比如当年著名的“石油七姐妹”,即是西方国家控制石油资源的重要工具。目前,世界上共有近100家国家石油公司,这些石油公司显然代表了国家意志。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严重依赖于管线,而国际管线的安全则依赖于国家的军事实力。

然而,以国家为主体的全球能源格局存在着严重的问题。首先是国家力量的不均衡导致资源分配的不公平。虽然发展中国家在崛起,对能源的需求在增长,但是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能源格局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都很微弱,在国际规则的制定中处于弱势地位。其次,即使在国际规则中能够实现国家平等,但依然难以保证人际公平。国家间的平等掩盖了国内的不平等,虽然国内问题有时会成为政治家的说辞,但国际谈判的结果并不一定有利于国内的弱势者。

目前,全球治理领域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尚不可能通过全球范围的社会契约建立一个世界政府。因此,基于国家主权理论,托马斯·内格尔认为,在没有世界政府的情况下,就不可能有全球正义。正义只在某一个政治或文化共同体内有效。超出这一界限,正义理论就问题百出。

对于国家主权之于正义的重要性的强调导致一种以国家为中心的现实主义,斯蒂芬·克拉斯纳(StephenD.Krasner)认为,“全球化并没有改变国家权力的属性”,在国家主权的基本属性方面,即对内主权、威斯特伐利亚主权以及国际法的主权,丝毫没有任何变化。同时,国际政治中的权力分配、国家利益等基本规则也没有任何变化,现实中的国际机制与全球治理仍然都是以国家利益为基础,在协调各国利益基础之上而达成国家间协议。

按照这个路径,全球正义就是一种虚妄。在没有世界政府的情况下,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利益关系和权力关系,而不是遵循正义的原则。尤其是在能源和环境领域,资源是有限的,而环境问题则具有极大的外部性,以国家为主体的国际关系往往陷入谈判僵局。

诚然,国家依然是目前国际关系中最为重要的主体,没有国家主权,公民权利就无从谈起。但是国家并非国际关系的唯一主体,除了国家还有各种组织和个人。正如契约国家应建立在个人权利的基础之上、而非任何共同体的基础之上一样,全球正义也应该建立在个人权利的基础上,而非国家权利的基础上。这并不意味着要在现阶段取消国家,也不意味着全球契约国家触手可及,只是要求在全球谈判和规则的制定中更多地关注个体权利,不仅要考虑国别差异,也要考虑人际差异。

现阶段,全球谈判和协商的主体依然以国家为主,这隐含着大量的问题。国家作为一个共同体,其意见并不能代表每一个共同体成员,这会忽视共同体成员的差异,从而主要体现为政治精英的观点。如果政府本身是非正义的,其代表性就会更弱。比如,在一些贫穷国家,石油工业是它们GDP的主要来源,但通过石油换来的财富却大部分落入了少数有钱人的口袋。由这样的政府参与国际谈判和协商很难反映该国底层人民的诉求,亟需建立一种全球民主的新框架。

以前,全球民主的主要障碍除了国家体制的制约之外,还有技术困难,很难想象全球人民济济一堂、共商大事。然而,一些新兴全球论坛的出现改变了这一格局,尤其是互联网的出现。虽然还不可能指望一种全球性的民主体制,但通过全球论坛等多元化渠道可以促进全球协商民主的实现,超越现在以民族国家为主体进行国际协商的模式。即使没有一个全球性国家,积极的公众行动、新闻评论和网络讨论也都是实现全球性民主的方式。在全球层面上,除了国家之间的交往外,企业之间、公民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频繁,这都有助于打破国家对于国际关系的垄断。但同时不可忽视的事实是,最贫困和弱势者在这样的开放空间中其协商能力依然很弱,比如他们没有或不会使用网络,他们不能走出国门、甚至家门。民主的愿景与民主能力和民主现实之间总是存在差距,但这并不意味着应该忽视最贫困和弱势者的利益诉求。在全球民主的理念下思考能源和环境问题,需要关注最贫困和弱势者的处境。鉴于世界上仍然有20多亿人处于能源贫困状态的现实,让他们使用上现代能源、点上电灯,远比使用环保但成本高昂的新能源更重要。

环保悖论与理性原则

然而,对全球民主的强调亦会带来严重的问题。既然要重视个体发展、珍视个体权利,就应当让每个人去正当地追求自己的欲望。这样一来,如果处于能源贫困状态的20多亿人脱离贫困,其人均能耗达到目前发达国家的水平,对于全球环境而言意味着什么?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是全世界今天以及明天将要面对的问题,而且更加严重和复杂。我们无法要求世界人民都做苦行僧,更无法要求发展中国家不发展。目前世界对环境问题的主要解决方案就是让已经享有更多权利的发达国家承担更多的义务,但这一道德义务很难奏效,气候谈判屡屡陷入僵局。。

在环保领域,有一些看法似乎有道理,但是细究起来却存在着逻辑矛盾:

人们通常会认为,为了限制碳排放,而限制某些经济行为是正当的,但是限制生育作为一种极端的保护资源的规制政策却被认为涉及限制人们的正当权利,从而是不正当的。

人们通常会认为浪费是不道德的,但是用尽可能的资源挽救患绝症的亲人却被认为是道德的。

人们会对核电造成的威胁如惊弓之鸟,但是对于每天都在造成危害的煤电、机动车置若罔闻,实际上核电事故的发生比率极低,然而核电事故一旦发生就是毁灭性的,给人们造成的恐惧感更大。

人们认为把沙漠变绿洲是正当的,而把绿洲变沙漠则是不正当的。也就是说,并非所有对原初自然的“破坏”都被认为是不正当的,是否正当取决于改变自然对于人类的效应。

人们上述看法的矛盾之处其根源何在?也可以换一种问法:何种环境规制政策是正当的?其实,上述问题都涉及到了生存权的问题,生存权在上述困境中居于突出地位。人们虽然口头上支持环保,环保具有道德优越性,但是具体到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利益时,环保的道德说服力就变弱了,环保主义者甚至无法赢得美国大选。具体到生存权问题,不同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生存权存在冲突,需要权衡。有些做法在国内看来是正当的,而在国际层面上却有失正当。环保主义不应该占据道德高点,而忽视现实的逻辑,应该从理性的计算出发,权衡各种利益。

环保领域的外部性问题尤为突出,人们偏好美好的环境,却往往不愿为此付费,因此纯粹的市场路径并不能解决问题。笔者并不赞成功利主义的原则,因为功利主义没有考虑资源分配问题,尤其是在复杂的全球领域内,仅仅强调效率是不够的,会导致严重的分配不公和国家间的分化,最后走向“强权即真理”的逻辑。

环保领域的理性计算首先应保证世界上最贫困和弱势者的生存权利,也就是约翰·罗尔斯所谓的“差别原则”。该原则不仅服务于构建社会平等,还服务于构建一种公平有效的社会合作体系,以利于缓和自由和平等之间的价值冲突,在国际层面,则有利于缓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不同人群之间的冲突,实现各方共赢。

在“差别原则”的基础上,建立环保政策的成本-收益分析框架,也就是效率原则。“差别原则”解决的是“应为”的问题,关注于人际间的资源分配;而成本-收益分析解决的是“如何为”的问题,关注于权利与权利之间的资源分配。成本-收益分析有助于避免环保主义的不切实际,在保障最贫困和弱势者的生存权利的前提下制定环保政策,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考虑环保措施的经济与技术可行性,防止把有限的资源浪费在不会产生很大收益的环保措施上。

这里的理性原则实际上是差别原则+效率原则。然而遵从理性原则,有时会面临理性与民主价值的冲突。民众在进行选择时并不都会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也就是说作为个体的民众并不一定是理性的。更何况,我们试图维护的最贫困和弱势者可能会由于主客观原因缺乏足够的知识和信息做出判断。解决的办法在于,增加公众在决策中的作用,使政策制定者能够对他们的呼吁做出反应,也就是前文所述的“协商民主”的途径。“差别原则”是为了矫正现实中的不平等以及对弱者的忽视,服务于他们的意志,不等于遵从他们的认识,在能源与环境的专业问题上依然需要专家的意见,因为建立在“差别原则”基础上的理性政策将更符合更多人的更大利益。成本-收益分析从根本上而言是要限制政府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制约利益集团操纵政策。当社会形成理性的氛围之时,公众的知识也得到了增进,从而更有助于最贫困和弱势者的利益,这本身就是一种民主。

协调理性原则与民主原则的重要机制是市场,通过市场反映的供求关系调整资源分配。然而,由于环境领域外部性的存在,完全依从市场并不能保证正义的实现,需要规制手段与市场机制的综合作用,规制手段首要的则是对于既有的不公平实行纠偏,包括对于历史上的不公平进行纠偏。在环保方面,往往受到最大伤害的也是最贫困和弱势者,他们由此丧失了获取其他权利的能力。差别原则+效率原则正是从着眼于改善最贫困和弱势者的境况出发。

全球贸易与文明冲突

能源与环境问题让世界更加紧密地联系到了一起。由于新兴经济体对能源需求的剧增,出现了新兴经济体向海外开拓资源的现象,出现“能源流向的逆转”。麦克法兰在《玻璃的世界》一书中把古代中国描述为“设界有余,渗漏不足”。古代中国人基本上忽视了海外原料供应的巨大潜力,因为他们没有此种需要。这种情形已经不适合于描述今天的中国了。2013年,中国取代美国成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其中能源贸易占据了重要的部分。目前以及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原来的发展中国家不再是单纯的资本流入国,也将逐渐成为资本流出国。

随着全球贸易的频繁发生,文明之间的碰撞也将更加频繁。发展中国家的海外投资所面临的问题不仅是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不足,还涉及文化融入问题。在西方向世界扩展之初,实行的是帝国体系,通过建立海外殖民地,获取资源、强推贸易。二战之后,西方国家从注重硬实力,转向用软实力敲开他国大门。西方国家推行以“民主”、“自由”等价值为核心的“普适文明”,同时实现了自身的民族利益。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全球贸易领域的规则制定依然是在西方国家主导下进行,以西方国家为主导的规则内化为发展中国家的国内法。

的确,西方文明更加适合全球市场的发展。但是西方国家在推行普适文明时也遭遇了瓶颈。以英美在伊朗的策略为例。1951年,伊朗民选首相摩萨台上任,他支持民主价值,实行社会改革,同时也为了维护国家利益推行石油国有化。这触犯了英美国家的利益,英美国家通过情报部门发动政变,推翻了摩萨台政权,扶植巴列维王朝复辟,实行专制统治,但是英美得到了石油利益。随着历史档案的曝光,今天美国各方都在谴责美国当时的做法,但是却回避不了国内民主与全球民主之间的冲突,西方国家在国际问题上依然没有脱离“帝国体系”的框架。

全球化是现代资本扩张的必然结果。全球化虽然意在实现全球的“统一资源、统一市场”,但必然面临资源民族主义的现实与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缺乏话语权的窘境。实际上,全球化就是把发展中国家裹挟其中,统一遵循发达国家游戏规则的过程。而要实现全球正义必须关心地方正义,正因如此,确立“共同体文化”就尤显重要。进行海外能源开发和能源贸易的公司尤其应重视社区融入问题。随着跨国公司的兴起,目前已经出现了一些全球企业和企业公民,他们虽然具有一定的国家背景,但是日益淡化国家色彩,对企业社会责任也很重视。而发展中国家的能源公司以国家公司为主体,有的还是国有企业,这种强烈的国家色彩往往引起投资对象国的警惕。加之目前的国际贸易规则是以发达国家的标准制定的,其背后的理念也来自西方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公司很难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依赖输出文明获得更大的话语权。确立“共同体文化”有利于为发展中国家赢得更多的反制性话语权。

(作者系神华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人员)




责任编辑: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