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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煤监局对国有重点事故矿井提出要求

2015-01-16 08:46:57 重庆煤监局

1月12日,重庆煤监局对国有重点煤矿事故矿井提出新要求,凡发生事故的煤矿矿长要到煤监局列席一周调度例会,报告事故情况,检讨存在问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1月10日重庆能投集团公司所属松藻煤电公司逢春煤矿井下+460S2611顺槽掘进工作面施工防突钻孔时发生一起事故,死亡1人。事故发生后,能投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和安监部副部长列席重庆煤监局1月12日调度例会。

会上,安监部副部长详细介绍了事故的经过,分析了初步原因,应该汲取的教训以及下一步防范措施。公司副总经理从集团下一步煤矿生产安全如何管理、人员结构如何优化的等方面进行了补充。最后,重庆煤监局方佳军局长提出要求:一是事故矿井要严格执行重庆煤监煤管关于事故矿井停产停工的相关规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二是事故矿井要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类似事故;三是重庆煤监局渝南监察分局要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四是凡国有煤矿发生安全事故,煤矿矿长要列席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每周调度例会,报告事故情况,检讨存在问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这一条要作为惯例执行下去。

参加调度例会的其它局领导及渝南监察分局党政领导,分别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了发言。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重庆煤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