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报道,消息人士透露,中国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发改委在3月底向六大国有能源企业发布联合通知,要求各公司在竞购同一目标时采取合作,避免出现彼此直接竞争的局面,否则常常会推高收购价格。
这六大国有能源企业分别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和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
消息人士还透露,企业可以自行确定联合竞购方式。否则两家企业就按55%:45%的方式分享股权,三家企业可采取40%:30%:30%的方式。
此外,上述规定不仅适用于海外油气资产的股权收购和油田开发项目,也适用于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的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