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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联合发文 新能源汽车再获优惠

2015-05-19 07:56:18 北京商报   作者: 肖玮 南淄博  
  新能源车再迎利好。18日,财政部联合国税总局、工信部发布《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继续对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新能源车船也可以继续享受免征车船税的优惠。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在12万辆左右,按每辆免税420元来计算,国家一年免除新能源汽车车船税超过5000万元。有分析人士指出,在补贴政策日益收紧的前提下,继续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看似力度不大,但实际上也是刺激新能源汽车销售的有效渠道之一。

车船税是指以车船为课征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自2007年7月1日以后,我国规定车主需在投保交强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三部委此次明确给出了可享受免车船税政策的新能源汽车类型,包括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等。此外,三部委还将不定期发布享受免车船税优惠的新能源汽车目录。

据了解,我国曾于2012年出台过减免征节约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车船税的政策,之所以重推该政策是由于量化标准有所改变。目前,我国按照汽车排量征收车船税,由于排量不同,征税数额的跨度也比较大。比如汽车排量在1.0升(含)以下其征税标准是60-360元,而4.0升以上则是3600-5400元。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普通家用小轿车的车船税一般在420元左右。

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也表示,除了免征车船税之外,目前国家正在研究社会提出的减免新能源汽车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等建议。

贾新光认为,目前不能简单地从补贴数额或减免税额来界定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态度。贾新光表示,我国对于公共领域的新能源汽车采购和销售的补贴可能还将持续一段时间,但对于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实难长久。“没有任何一个产业可以单靠补贴维持发展,加快产业化进程、降低成本、鼓励优势企业规模化生产才是国家补贴的初衷。”贾新光说道。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新能源汽车,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