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中俄能源合作释放巨大潜力

2015-07-14 08:41:10 和讯网   作者: 石泽  

中俄签署《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对双方持续有效的开展能源合作,进一步释放合作的巨大潜力和互补性更是具有战略意义。今后可在如下几个方面继续加深合作:充分落实已有协议,继续扩大贸易规模;加强能源互联互通建设;深入开展能源技术合作,此外,两国企业还应重视在能源领域合作模式的创新。

中俄能源合作以其规模大、领域广、投资多、周期长而堪称世界之最。加深能源合作不仅是中俄面向未来的战略举措,也是两国关系重要的基础性因素。能否健康和可持续开展能源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对双方国家利益都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中俄能源合作对全球能源格局和走势也将产生难以估量的深远影响。

拉动中俄能源合作的新因素

当前,中俄能源合作面临的形势,与以前相比,更是出现一些促进合作的新因素。

全球能源格局发生深刻变化,为中俄两国的能源合作带来契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心日益向亚太地区倾斜,欧亚空间区域内的供需关系更为紧密,在全球能源格局中的地位明显提升,尤其是中俄作为该地区最大的油气消费国和生产国,相邻的地缘优势和结构互补优势同时凸显。两国加强能源领域的全方位合作会进一步带动亚太地区的能源合作规模和进程,为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增加新动力。

促进中俄关系向上发展的内生动力因素空前突出。与前十年相比,当时两国合作大都集中在国际舞台上,为了制衡来自企图垄断国际事务其他中心的强大压力,双方只能联合自保,加强战略协作和互动,可以说当时合作的特点更具被动性,应急举措多,短期效应多。俄罗斯经济因长期下滑,客观上制约着双方经济合作规模的扩大和质量,必然出现中俄经济发展不同步的现象。与此同时,在对外经贸政策上中俄眼光主要都盯着西方,导致两国与西方合作的规模和比例都过大,而中俄间的合作政府虽然着力推动,但增长幅度往往有限。近十年来双方都感到中俄关系虽然不断提升,但对各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有限,致使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始终缺乏牢固的经济支撑。而十年后的今天,双方发展战略趋同,都面临发展经济和转型的迫切需要,双方都看重对方对自己经济发展的不可替代作用,都视对方为提升经济水平的优先伙伴。

彰显新的共同利益。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其从单一的贸易大国向投资大国转变。对于资金短缺的俄罗斯而言,利用中国的投资来扩大能源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开采和加工能力均十分必要。而俄罗斯实现能源领域的现代化,中国则是直接的受益者。未来中国与俄罗斯在金融方面的合作已成为两国经济战略对接和互利关系的新亮点。在共同利益方面需要强调的是俄罗斯国际战略的东方议程与中国亚太战略互动和对接符合双方长远战略利益。实现对接不仅对俄实质性地开发远东及融入亚太经济圈,还对中国东北振兴,保障能源资源需求,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添加新的动力。中俄在亚太地区的合作也会成为新时期两国经济和安全利益新的切合点。前不久习近平主席访俄期间双方签署的《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是两国关系发展的新成果和维护地区繁荣稳定共同利益的结晶。

中俄之间独特和健全的合作机制将更加有效地保障未来双方的互动和深层合作。建交20多年来,两国关系不断经受重大事件的严峻考验,人民间互知更为现实和客观,政治互谅和互信已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各层次的对话与合作机制愈益健全,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性安排将会为两国关系的未来发挥强有力的保驾护航作用。

深化和丰富中俄能源战略合作的内涵

中俄签署《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对双方持续有效的开展能源合作,进一步释放合作的巨大潜力和互补性更是具有战略意义。今后可在如下几个方面继续加深合作:

充分落实已有协议,继续扩大贸易规模。中俄间尚有一些能源贸易合同由于价格等分歧未能得到落实。双方应在互利共赢的前提下加快油气价格谈判,进一步拓宽电力、核能、煤炭等领域的合作,落实已有能源贸易协议,巩固已有合作成果。同时,中俄能源贸易尚有巨大发展空间。通过两国总理定期磋商机制下设的能源会谈,推动两国企业扩大能源领域贸易规模,加深相互依赖水平。

加强能源互联互通建设。目前,中俄间管道油气运输能力相对有限,难以满足两国能源合作需求。推动能资基础设施建设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内容,应加快推动中俄西部管线建设计划的落地,尽快建成中俄东段天然气管线、推动两国达成新的管线建设协议。同时,共建中俄电力桥,实现东北亚电力圈设想,实现能源运力大幅提升。开展两国海上油气运输通道建设调研,实现能源运输方式多元化,减轻管道运输安全压力。

深入开展能源技术合作。中俄在非传统油气勘探与开发、新能源技术开发与利用方面,有广阔合作空间。中国页岩油气勘探开发技术正在不断成熟,资本力量雄厚;俄罗斯页岩油气储量巨大,产储比优势明显。随着两国扩大能源贸易规模和实施运输通道建设,将深化两国能源合作水平。在核能合作方面,可推动水堆技术、浮动核热电站及快堆项目。中俄新能源技术利用方面同样有广泛合作空间。如俄罗斯已有计划升级国家公共交通,实现油改气,并下调燃气相关税收,对电动汽车实行零关税;而中国新能源汽车技术相对成熟,有较好投资能力。目前,中俄新能源汽车企业间合作已经逐步达成,俄方也在税收、土地方面提供政策支持。类似的新能源技术及利用合作也将成为富有前景的合作领域。

此外,两国企业还应重视在能源领域合作模式的创新问题,以适应两国能源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和加速的现实。诸如在贸易结算方式、融资方式和渠道、利益和项目置换、技术和设备研发、园区建设等方面都有待于创新和实践。

正确处理双方利益关系

协调中俄对中亚的政策。双方应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的前提下加快探讨合作的途径和领域,明确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力争迈出实质性合作的步伐。中俄之间可在双边关系框架下积极协调政策,共同开展与中亚国家合作。中俄应在两国双边和上合组织多边框架下,共同维护中亚地区形势稳定。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所秉持的开放共赢原则,消除俄及中亚国家对中国“经济扩张”的疑虑:中俄可在涉及民生的道路、水利、电力基础设施方面共同帮助中亚国家;鼓励中、俄、中亚各国企业在中亚各国重大能资项目中合作,努力实现互利多赢。

协调中俄能资上下游产业合作。能资产业涉及上游勘探开发、中游运输、下游炼化与销售等高附加值产业,能源贸易只是国际能源合作中较为初级水平。中俄在天津炼化厂和亚马尔气田液化天然气项目中的合作,开启了中俄间能源上下游产业链的合作。通过向俄方开放下游产业,中国实际上为其留出了更多的高产业附加值空间。而俄进一步开放上游合作对于中国获得长期、稳定、价格合理的能源供给非常有益。上下游产业链的深入合作,将双方利益捆绑在一起,将大大提升中俄能源合作水平。

协调中俄能源价格分歧。价格分歧一直是双方落实政府间协议和扩大贸易规模的重要障碍。尽管进行能源价格谈判的主体是两国企业,但由于双方企业均为国有或国家控股,因而两国政府对于企业间价格谈判仍有相当大影响力。在全球能源供大于求的背景下,两国政府可着力推动双方企业达成合理价格。也要注意到,油气出口及价格关系到俄财政平衡和经济社会稳定,而俄罗斯的稳定对中国意义重大,因而在价格谈判中采取灵活立场符合两国长远利益。

此外,作为目前主要的国际天然气贸易定价方式,长期协议价格最终为市场定价所取代恐是大势所趋。中俄两国作为全球天然气生产和消费大户,可率先探索天然气市场化定价机制。这将奠定两国在未来全球天然气定价机制形成过程中的地位。在西方大国垄断石油定价权、美国天然气出口日隆的背景下,中俄共同推动建立市场化的天然气定价机制,对于提振新兴经济体在全球能源治理中的地位十分必要。

石泽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国际能源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高级研究员

研究领域:大国关系、中俄和俄美关系、独联体问题、区域合作、周边安全、能源外交、反恐、热点问题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中俄能源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