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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呼吁各缔约方忠实履行《京都议定书》条约

2010-04-14 12:53:56 新华网   作者: 孙奕 王宇丹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认为各缔约方忠实履行《京都议定书》这一现有的条约义务对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后首次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近日在德国波恩举行。一些发达国家表现消极,甚至直接要求抛弃《京都议定书》。

在就有关问题答问时,姜瑜表示,提出以新协议代替《京都议定书》,其逃避自身责任的意图十分明显。中国支持通过谈判达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包括《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发达国家减排问题。

她说,《京都议定书》明确规定了发达国家在2008年至2012年(第一承诺期)应承担的量化减排义务。第一承诺期即将结束。大部分发达国家不仅没有完成这一减排义务,而且排放量还有较大幅度增长。

姜瑜表示,国际气候变化谈判要取得成果,关键是按照“巴厘路线图”的授权,在“双轨”谈判进程下,确定发达国家,包括非议定书缔约方第二承诺期的减排义务,并就资金、技术等问题做出相应安排。而发展中国家则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采取自主减缓行动。在减排问题上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相提并论,就等于否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也就丧失了谈判的基础,这是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发展中国家所不能接受的。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京都议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