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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投入2亿元补贴太阳能 前100万平米给补贴

2010-04-26 17:05:39 法制晚报

北京市新建两限房、普通商品房和现有住房大规模安装太阳能,市发改委将对前100万平方米给予补贴。

这是记者从上午公布的《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获悉的。

现有居住小区如想获得补贴,业主委员会须选定一个符合资质的太阳能设计、建设单位,做出一个太阳能热水方案,前往市住建委报批。

自《办法》颁布之日到2012年,北京市将投入2亿元用于专项补助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

据了解,本市2010年1月1日之后开工的新建两限房、普通商品房、各类公共建筑以及各类既有建筑改造,都可以在新增太阳能热水系统时申请补助。

申请资金补助的项目应具备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场地和施工条件,安装集热器面积须超过100平方米,且集热器有效的热量大于8兆焦/平方米。本市将优先支持采用《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相关太阳能利用产品的项目,以及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

在资金补助方式及标准上,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前100万平方米太阳能集热器的项目业主单位,由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实际安装集热器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助。

记者了解到,目前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每平方米造价1500元-2000元。此次补贴为总造价的10%以上。到2009年底本市使用太阳能的建筑有550万平方米。

既有建筑太阳能热水改造流程

1.业主委员会选定一个符合资质的太阳能设计、建设单位,做出太阳能热水方案,到项目所在区县住建委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窗口办理并提交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等材料2.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委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确认审查,填写《审查合格的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汇总表》

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汇总后向社会公示,对公示审查合格的项目,批准为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并于每季度末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4.建设单位在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事项受理窗口提交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

5.市发展改革委下达安排补助资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向项目单位拨付补助资金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补贴 太阳能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