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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网电价机制影响及设计分析

2016-06-07 09:15:01 长策智库   作者: 胡军峰 南珂  

一、中国上网电价机制影响分析

1 单一电量电价机制的影响

理论上,按边际成本定价可以为系统运行及建设提供经济信号,可以促进社会整体的效率,是最优的定价方法。边际成本又可分为短期边际成本和长期边际成本。

短期边际成本指增加或减少单位电量时导致的机组运行成本的变化。按短期边际成本定价,能够为系统短期运行提供价格信号。反映在用户所付电费中,实际是单一电量电价。

单一电量电价机制比较简单,但当系统电量比较低时,对备用容量提供企业不利;在这种电价形式下,发电企业希望多生产电量,但当电价比较高时,用户用电量需求会减少。由于备用服务成本绝大部分是变动成本,实行单一电量电价会扭曲投资信号。如容量需求完全相同的用户,负荷率越高,实际负担就会越重。单一电量电价不鼓励用户充分利用容量,从而增加系统容量需要和投资压力。

上一章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单一电量电价机制导致煤电利用小时 2020 年为 5171.11 小时左右,2030 年为 4769.46 小时左右。都低于常规盈亏平衡点(负荷率 60%,对应利用小时为 5256 小时),因此如果煤电按照该利用小时运行,必然属于亏损的状态。亏损率 2020 年为 0.4%左右,2030 年为 2.6%左右。

为了避免煤电亏损,就需要其他可再生能源(风电和光伏)让出一部分电量。需要可再生能源让出的电量 2020 年为 961.42 亿千瓦时左右,2030 年为 6573.75 亿千瓦时左右。导致的弃风弃光率 2020 年为 21.36%左右,2030 年为 61.15%左右。

可以看到,当前的单一电量电价机制,从经济的角度,无法落实国家支持清洁能源发电的政策。受雾霾等环境问题的影响,国家虽然政策鼓励发展水电、风电、光伏电等新能源发电,清洁能源发电优先上网,但是,相关政策在经济效益产出上,没有应有的效果。关键在于,管理机制没有更新,价格体系仍然受到原来的单一电量电价机制政策的严重制约。

2 燃气机组两部制电价机制的影响

一部制上网电价机制的基本原理除了边际成本定价(短期边际成本和长期边际成本)外,还有综合成本法(嵌入成本法,ECM)。在实际中,边际成本定价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因为供电服务中变动成本很大,边际成本要小于平均成本。若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无论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通过电价回收都不足以弥补其成本。对于这个问题,可以有以下解决方法:

1)综合成本定价法。按平均成本定价;

2)政府补贴边际成本和平均成本的差额;

3)直接加价与价格歧视。如拉姆齐定价(RamseyPricing),根据各用户需求弹性的不同,制定不同的价格,直到总收入和总成本平衡;

4)实行容量电价。以装机容量确定上网电价保证建设投资回收;

5)引入两部制定价以回收固定成本。即使用边际定价回收可变成本,容量定价回收固定成本。

燃气机组两部制电价机制下煤电机组利用小时数有了显著提高,煤电利用小时 2020 年为 5633.69 小时左右,2030 年为 5301.20 小时左右。这样导致煤电机组 2020 年盈利率为 9.7%左右,2030 年盈利率为 8.2%左右。

同时燃气机组利用小时数较低,2020 年为 316 小时左右,2030 年为 314 小时左右,但由于实行两部制电价,其容量成本和电量成本都得到补偿,其也愿意放弃利用率,为可再生能源接入创造条件。

3 火电机组两部制电价机制的影响

火电机组两部制电价机制无论是对燃煤机组还是燃气机组,都合理补偿了其容量成本和电量成本。无论利用小时数高还是低,火电机组都保持合理的利润水平,从而保证了电力系统成本处于合理的水平。

在火电机组两部制电价机制下,煤电机组的利用小时数 2020 年为 6031.89 小时左右,2030 年为 5717.03 小时左右。燃气机组的利用小时数 2020 年为 212 小时左右, 2030 年为 215 小时左右。同时可再生能源也较好地实现了接入。

4 所有机组两部制电价机制的影响

在所有机组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机制下,火电机组仍然实现了合理补偿其容量成本和电量成本。无论利用小时数高还是低,火电机组都保持合理的利润水平,从而保证了电力系统火电成本处于合理的水平。

但是可再生能源的利润水平在所有机组两部制电价机制下则有了巨大的提高。由于可再生能源的电量成本基本为零,所以其固定成本被容量电价补偿后基本就没有成本付出了,电量电价部分就是其纯利润水平。

在所有机组两部制电价机制下,风电的利润率为 47.18%左右,光伏的利润率为 16.65%左右,利润水平过高,提高了电力系统的成本。

二中国上网电价机制设计

1 电力交易机制设计

按照市场成分和价格刺激手段在交易机制中的比重,可以将交易制度分为两类。

1.1 纯市场撮合交易

(1)类似西方发达国家的电力拍卖/招投标市场交易机制:由政府监管交易过程,但是交易双方和价格的确定由市场决定,根据发电能力和成本承受能力高低,电力公司在市场中竞争投标,当电价和补贴成本与需求的机会成本相同时,电力交易得以成交。

(2)交易程序遵循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在跨区交易中心集合竞价之前,各个发电公司提交发电预期,在交易时,调度中心撮合市场各方达成交易。事后,交易得到系统的确认。电价由容量电价+市场竞价形成,容量电价由政府根据社会平均容量成本制定;电量电价参与市场竞争,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3)纯市场化的电力市场在西方发达国家从电力系统改革中发展演化而来。因为电力系统的复杂性,电力交易,特别是跨区交易的效率性,政策并不确定。西方电力市场在 80 年代到现在,从管理制度和监管模式,有持续变化的趋势。尤其是近年来,可再生能源的迅速发展,为了克服新能源发电成本高昂和对系统波动性的严重影响,西方国家制订了从市场化道路返回到可再生能源固定上网定价,其它电源市场交易定价机制,以保障可再生能源的全额利用政策。

1.2 两部制价格补偿机制

两部制电价在电价构成中既考虑了用电量因素,又考虑了负荷率因素,并与电力成本变动的特点相适应。

(1)其主要优点是:可以利用容量电价和电度电价两部分分别计算电价的办法,激励用电部门提高用电设备或最大负荷的利用率,运用价格杠杆来促进工业用户用电的合理化。同时,由于用电部门的用电设备或最大负荷率的提高,使发电部门的设备利用率也有可能随之提高,从而大大降低供电成本。有了容量电价,能够保证发电部门得到比较固定的收入,以补偿成本支出与取得正常的利润。由于比单一制电价具有更多的优点,两部制电价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先进的电价制度。

(2)在发电侧采用两部制电价,即按电厂的可发电容量及上网的发电量分别计付电费,有助于进一步理顺上网电价,是电价改革的一个方向和目标。通过电力消费情况与成本构成的情景分析,可以看到,容量电价弥补固定成本及准许收益,并按无风险收益率(长期国债利率)加 1 个百分点~3 个百分点的风险收益率确定收益,电量电价弥补发电损耗等变动成本。容量电价和损耗纳入销售电价调整因素统筹考虑,来确定具体补偿成本及定价机制。

(3)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两部制电价中容量部分和电量部分的比重,降低电度电价的标准,使容量电价能准确反映用户对电厂固定费用的实际耗费。容量电价的优化,可以很好地起到促进提高用电负荷率的作用。

2 可再生能源固定上网电价机制

在可再生能源发展初期,基于固定电价制度的政府定价模式,参与区域电力市场竞争的区域市场模式,仅是过渡期的选择,为保障可再生能源的产业发展,可以考虑价格上涨的交易机制来补偿绿色能源的技术成本。

(1)提高可再生能源上网价格,变政府补贴为明补,转嫁电力成本、环境成本支出,有利于资本回收,吸引社会资金对未来可再生能源的投资。涉及到跨区电力,于发电方有利,进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2)价格提高的部分,用于补贴跨区电网、地方火电辅助服务、接受地火电启停机损失。

(3)缺点:本身成本高昂,社会负担比较重,提价后更增加了系统用电成本。发电厂和电力公司通过建造越来越大的风电厂和覆盖越来越大的供电区域来获得规模效益,将风电的成本风险通过电费转嫁给用户。从统筹安排的角度,不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消费。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价格将会偏离社会价值,整个经济效益会有所降低,所以要注意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的下降逐步降低其固定上网电价水平。

3 火电两部制电价机制

两部制电价在电价构成中既考虑了用电量因素,又考虑了负荷率因素,并与电力成本变动的特点相适应。

(1)在发电侧采用两部制电价,即按电厂的可发电容量及上网的发电量分别计付电费,有助于进一步理顺上网电价,是电价改革的一个方向和目标。容量电价弥补固定成本及准许收益,电量电价弥补发电损耗等变动成本。

(2)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两部制电价中容量部分和电量部分的比重,使容量电价能准确反映电厂固定费用的实际耗费。容量电价的优化,可以很好地起到促进提高发电效率的作用。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上网电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