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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易制度延伸开的售电改革深度思考

2016-06-27 09:09:52 安信证券

广东售电公司获短期高额回报:

2016年3月~6月,广东省电力交易中心通过其交易平台进行了四次竞价交易。四次交易发电侧最终成交价差分别-0.125、-0.148、-0.133、-0.093元/kWh。而售电公司对客户的售电价格仅比终端上网电价格下调0.01~0.02元/kWh。从平均意义上来说,售电公司可以获取超过0.1元/kWh的高额回报,斩获颇丰。

交易规则深度解析一:“走量”和“走价”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交易规则中价差返还机制决定了买卖双方获益趋于一致,大成交量对应低利润,而小成交量对应高利润。前三次采用极端的“天花板”式报价实现大交易量的售电公司和大用户,获利空间并未想象中的大,并不一定能实现“暴利”!

交易规则深度解析二:修改返还系数,未必影响售电公司盈利

售电公司盈利未必缩窄,以第四次交易为基准,发电侧的报价既有向上的动力也有向下的动力。向上的动力:低价成交的电厂意识到报价提高到-0.061元/kWh仍有可能成交,则会产生“学习效应”,纷纷抬高报价;向下的动力:大量的电厂并未实现成交,由于“市场电量不剔除计划电量”,有强烈的降价动力,以图在下一次交易中成交。前三次交易确定了发电侧降价0.1~0.15元/kWh并未触及底线,在激烈竞争下报价有可能进一步下调。

看好未来更广阔的售电市场:

长期来看,随着客户议价能力和售电公司竞争加剧,超额收益一定会向正常收益转变。但是广东省在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决心和执行力,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更广阔的售电市场。国外的电力市场化交易是“长协为主、现货为辅”,我们应将售电的关注点从竞价交易转到一个全面的售电市场上来。未来,售电公司的长期竞争力包括保证优质低价电力和提供多样化的增值服务。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售电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