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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人“失信”不能买新能源车

2016-09-21 14:23:14 东方早报(上海)   作者: 俞凯  

截至今年8月底,上海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已超81000辆,达到81088辆。今年1-8月上海共收到意向用户申请28501份,推广新能源汽车共23422辆。今年8月,本市推广新能源汽车5257辆,同比增长256%。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4155辆,纯电动汽车1102辆。私人用户2843辆,占比54%。

自今年7月20日上海市出台将信用信息核查纳入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领域的实施细则以来,究竟有多少消费者因为失信而失去新能源车购买资格?记者昨日从上海市经信委获悉,截至昨日,上海市已进行信用核查的新能源车消费者有30176人次,其中查出有失信信息的消费者达185人次。据悉,这是上海首次对外公布相关核查信息。

7月20日起“失信”不能买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底,上海市经信委就明确宣布,申报单位应对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一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助资金、专用牌照额度和专用营运额度的,一经查实,将给予追缴补助资金、注销专用牌照额度和专用营运额度等处理,相关失信信息将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进办”)和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征信办”)于今年7月20日联合出台了关于将信用信息核查纳入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领域的实施细则,有逃票信息、从事非法客运等失信信息的个人,以及信用状况不佳的单位用户,将不得购买新能源汽车,也无法申领免费牌照。该相关细则是为了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消费者信用核查工作,有效发挥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对新能源车市场发展的促进作用,引导广大消费者主体关注、珍视自身信用记录。

这意味着,从今年7月20日起,上海对新能源汽车消费者的信用要求是“信用状况良好”,指个人或单位用户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信用平台”)上未记载相关失信信息。换句话说,凡是在上海市信用平台上记载有相关失信信息的个人或单位用户,将失去新能源汽车的购买资格。

为确保公共信用信息查核工作的准确高效,新能源车意向用户应准确提供真实有效信息。个人用户需提供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法人用户需提供身份信息(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失信信息的查询期限为5年,自失信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计算,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除外。查询期限届满的,市信用中心将不再提供此信息查询。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士的公共信用信息尚未纳入市信用平台,相关信用核查办法由市推进办另行制定。

新能源车火爆频现造假

上海市推进办表示,鼓励本市新能源车消费者通过登录“上海诚信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App、微信关注 “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众号,或至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大厅等线上、线下方式,查询了解自身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市推进办每年将根据《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具体实施和修订情况,对失信信息事项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上海市经信委相关人士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正是因为新能源汽车如此火爆,所以也出现了申报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助资金、专用牌照额度和专用营运额度的,但当时并没有透露这方面的具体数字。

而据上海市征信办昨日透露,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办自今年起在新能源车购买补贴环节首次采用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应用,重点关注企业用户是否存在司法判决、司法执行、税费欠缴、欠缴社保等失信信息,个人用户是否存在司法判决、司法执行、酒驾、交通肇事逃逸等失信信息。截至2016年9月20日,上海市已进行信用核查的新能源车消费者有30176人次,其中查出有失信信息的消费者达185人次,有效发挥了公共信用信息对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领域的促进作用。这也是上海市有关部门第一次公开披露上海市已进行信用核查的新能源车消费者的相关失信数据。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新能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