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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委员5个“小目标”支招我国核电发展

2017-03-10 08:25:25 北极星电力网综合

人大代表郑砚国:多方努力,营造核电发展良好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意在我国民主进程中彰显出越来越大的力量,核电项目的立项已不仅仅是一个企业的决策,更是一项政府、投资方和公众在基本社会共识基础上的多赢之举。

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砚国看来,“这样的情况下,谈核电必然先谈公众沟通。”今年两会,郑砚国带来了4条建议,关于核能公众沟通的建议被他放在第一个。这显然与以往谈及核电项目时,规划、投资等等方面谈下来之后,最后提到“同时也要做好公众沟通”的惯性思维不同。

郑砚国认为:“日本福岛核事故后,社会公众高度关注核安全,质疑、评价的热情不断升温,参与和表达的欲望愈发强烈。与此同时,信息传播的手段和形式正发生着革命性的变化,传播媒介的变革对核电公众沟通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我国某些核能项目建设受阻的事实已经证明要保证我国核能事业的健康发展,通过广泛公众科普宣传行动来减少并消除人们对核能利用的担心和恐惧已成为当务之急。”

对此,郑砚国认为,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健全公众参与制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原子能法》、《核安全法》的立法工作;另一方面,要制定和健全公众参与制度,推进核电发展方式的转变,积极适应社会经济新常态,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构建良好的公众沟通平台,引导理性交流,协调社会关系。

其次,他希望主流媒体积极发声,正确引导舆论,普及核科学知识,树立公众对核电的信心。“当前我国核电项目的新闻多活跃在产经频道,希望以后核电这个词能更多地出现在科教频道。”

再次,郑砚国指出,要积极发挥核电项目所在地政府在公众沟通、公众参与舆情控制和群体事件管控中的作用,核电企业要在公众沟通、公众参与等工作方面做到与政府宣传部门一起策划,一起部署,一起研判。

“此外,我们还要着力形成一套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信息互通、成果共建的核电科普宣传工作机制,打造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通、能够满足公众需求的专业化和普适化的队伍,形成一套能够体现特色、方式灵活、内容丰富、具备品牌优势和品牌效应的标准化核电科普宣传产品,打造能够有效消除公众‘恐核’心理、公众生活和工作契合度高、具有人文特色的核电科普宣传品牌。”入职核电企业多年,郑砚国对于公众沟通有着自己独到的感受与看法。

人大代表朱纪:应保持核燃料体系的完整性
 

参加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总经理朱纪较前几年多了一些感触。让朱纪深感欣慰的是,每次全国两会提交的关于核工业发展、企业改革、民生等方面的议案,都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有些建议还被采纳。

然而,有一件事情,朱纪一直挂在心头,这几年一直没有停止过呼吁。那就是——不要轻易打破我国60多年在核燃料产业方面建立的完整局面,希望国家在支持核电发展的同时也支持核燃料产业的发展,一直保持核燃料产业目前完整的发展态势。

至于为什么要保持核燃料产业的完整性?朱纪解释道,核工业,特别是核燃料产业,寓军于民,属于战略性产业。经过60多年的发展,我国核燃料企业积累了大量的成果、经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国防和国民经济建设发挥了历史性的作用。当前,核工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如何更好地适应现代国防和核电发展的需求,的确给整个核燃料产业提出了新的课题——核燃料产业需要改革提升。但核燃料是专业性强、敏感的产业,不同于一般产业,如果轻易开放,当前完整的核燃料体系势必会被打破,这样不仅不能促进产业本身的发展,反而还可能影响到国家安全。

他进一步补充道,从经济的角度看,核工业经济体量小,核燃料更是如此——市场有限,没有必要通过完全开放的竞争来促进空间的提升。另外,从技术的角度看,涉及到核燃料产业很多都是专有技术,是我国经过几十年探索、研发积累下来的成果,在市场上无法共享。如果引入竞争,势必会分散现有的技术力量,削弱整体的技术能力,也不利于核燃料产业的发展。况且,美国、法国、俄罗斯等核工业强国都是集中的形式发展核燃料产业,这些国家并没有多个主体经营核燃料。

“总而言之,在核燃料产业方面引入竞争,弊大于利。不要因为戴着专营的帽子,就希望通过所谓的开放、引入竞争摘掉它,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核燃料产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要科学理性看待,着眼大局,站在国家利益的角度,把更多的精力和资源放在促进核燃料产业发展这个关键上,集中力量办大事。”朱纪说。

这番肺腑之言,是他在核燃料战线工作30多年对核燃料产业发展模式最为深刻的体会。

政协委员万钢:进一步界定“核安全”含义
 

业界倡导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核安全法》或《草案》)自去年全国人大一审通过、开始公开征求意见以来一直备受关注。日前,记者采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院长万钢时,他表示:“制定《核安全法》是保障我国核事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完善核安全法律体系的必然需要,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对核安全的了解和信心,有利于强化核安全监管工作,有利于加强核安全的国际合作。目前,《草案》对于‘核安全’的定义还存在一定争议,主要认为是定义不够准确,容易让人把核设施、核材料的所有安全都归于核安全。这不符合实际情况,不利于核工业的发展和监管,也不利于公众沟通。”他强调:“具体来讲,就是要准确界定好核安全。”

在《草案》“第一章 总则”中,核安全的定义为:“对核设施、核材料采取必要和充分的监管、保护、预防和缓解等安全措施,保障核设施、核材料安全,防止由于任何技术原因、人为原因或者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情况下的放射性后果,从而保护从业人员、公众和环境免受核事故危害。”

万钢认为,核安全是与易裂变材料或聚变材料紧密相关的安全,核安全的定义不能脱离核反应失控和核反应产生的放射性物质泄漏污染这个核心内容。目前在核工业应用中,除核反应堆(包括核电站)外,核工业其他领域的核安全就是核临界安全。因此,不能将核安全等同于核工业安全,也不能把与放射性相关的安全问题都归于核安全。核工业安全除核安全外,还包括常规工业安全和辐射安全。核工业的常规工业安全与其他行业没有本质区别。辐射安全与核安全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据了解,目前,国际上对核安全没有统一的定义,其在不同的语境下所指的对象不尽相同。如,法国《核信息透明与安全法》中,铀的纯化和转化就不在核安全之列。

“正是由于目前国际上核安全没有统一的定义,在不同的语境下所指的对象不尽相同,再加上国内对核安全也没有明确的定义,势必在核工业业内和业外都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概念混淆。”对这一现象,万钢表示非常担忧。在他看来,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恐核、反核的声音,一方面是由于社会公众对核工业缺乏了解;另一方面,美国三哩岛、苏联切尔诺贝利和日本福岛核事故对社会造成了重大负面影响。更重要的是,核工业业内和业外都存在把核安全的概念扩大化的情况,造成公众沟通障碍。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涉核事件引起过度反应,甚至造成恐慌,主要也是公众对核安全不了解、存在恐核心态所致。

“核安全是核工业最基础、最重要的概念,是《核安全法》立法的核心,也是全社会最为关注的问题。建议结合《核安全法》的立法,给‘核安全’一个科学清晰的界定,统一认知,消除歧义,规范执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公正性。”万钢最后说。

政协委员刘永:搭建核工业人才培养高端平台
 

当前,我国在役核电机组保持安全稳定运行,在建核电规模居世界第一,核燃料循环体系全面发展,我国正在从核电大国转变为核电强国。发展核工业,人才是关键。谈及人才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院长刘永开门见山,直接“支招”:“加大核专业基础人才培养力度,搭建骨干人员培养与深造的高端平台,刻不容缓。”

刘永给核工业发展算了这样一笔“人才账”:“目前,我国核工业从业人员约有20余万人,其中,中核集团约10万人,中核建设集团约3万人,中广核集团约3万人,国家电投涉核从业人员约1万人,其他约2万人。这里面技术骨干约占65%。要实现我国核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需要打造完整的核工业人才体系,在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三支人才队伍建设上齐头并进。但是,目前核工业人才队伍规模、结构和水平还远不能满足规划需要,尤其是技术骨干的缺失更是核工业发展面临的重要瓶颈。”

为此,在加大核专业基础人才培养力度方面,刘永建议:“首先在本科基础教育阶段,合理增设核相关专业,扩大现有招生,加速培养一批基础人才。其次,加大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力度,壮大高层次核专业人才队伍。我国核领域基础人才缺乏,将会直接影响未来核工业高效发展。”对此,刘永直言不讳。

在分析核工业当前的人才状况时,刘永指出:“近年来,核工业系统培养了一批科研和技术骨干,这些人大部分是边干边学,部分在核工业系统内部学习深造,支撑着我国核工业一步步向前发展。从高校或核工业系统外其他单位选拔的骨干非常有限。而新形势下,核工业全产业链技术都面临着能力提升或升级换代,对技术人员和骨干人员的科研水平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核工业内部目前还缺少深造的培训平台,外部也不具备这个能力。”

因此,在搭建骨干人员培养与深造的高端平台方面,刘永建议:“依托现有核工业集团或涉核高等学校的资源和能力,在国家相关部门如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局等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下,尽快组建高端、专业、脱产、与国际接轨的培训或再教育机构,为我国在职核从业人员提供深造平台,全面提升核从业人员技术水平。”

政协委员罗琦:设立核动力国家实验室时机已成熟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一些重大创新领域组建一批国家实验室,打造聚集国内外一流人才的高地,组织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协同攻关,形成代表国家水平、国际同行认可、在国际上拥有话语权的科技创新实力,成为抢占国际科技制高点的重要战略创新力量。”“核动力领域事关国家安全和能源安全,涉及专业学科范围广,技术含量高,对国家经济和行业发展具有显著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是国家战略性高新技术领域。而发展军民核动力是国家意志的重要体现。因而,设立核动力国家实验室是国家使命牵引的必然。”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院长罗琦如此坚定地表达。

他认为,核动力技术是一个复杂的技术体系,涉及学科范围广、交叉多、综合集成度高,是高科技领域的代表。通过建立军民核动力国家实验室,可以更好地集中资源,聚集一批国内外多专业、高水平的人才,持续、高强度开展核动力及相关技术的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研发和协同创新,提高我国核动力技术水平,抢占军民核动力领域的科技创新制高点,同时将大大促进国内相关领域发展,引领我国相关科技的整体快速进步。因而,“核动力国家实验室是抢占科技创新制高点、促进协同创新攻关的重要载体。”

与此同时,核动力技术是一个研发周期长、投资成本高、研发风险大的领域。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核动力领域加快了追赶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脚步。“通过50多年的积淀,我国逐步形成核动力的自主研发能力,组建了国防科技工业核动力创新中心、核动力相关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研发平台,拥有了众多大型研究基础设施,培养了一批较高水平的科研队伍,形成了大量的军民核动力科研成果,赶超并引领国际核动力技术发展、掌握国际核电市场话语权的时代即将来临。”罗琦这样总结我国多年来在核动力研发领域打下的坚实基础。基于此,他认为:“在核动力领域充分利用已经相对成熟的研发平台、设施设备和人才队伍,设立军民核动力国家实验室时机已经成熟。”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两会代表,核电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