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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及水利工程

2010-05-13 16:16:29 中国能源网

【中国能源网讯】中国政府消息,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指出,国务院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建立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通过业主招标、承包租赁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农田水利、跨流域调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土保持等水利项目。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水电站、火电站建设,参股建设核电站。进一步放开电力市场,积极推进电价改革,加快推行竞价上网,推行项目业主招标,完善电力监管制度,为民营发电企业平等参与竞争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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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国务院 工程建设 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