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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建住宅小区须100%配套充电桩

2017-08-02 07:59:53 沈阳晚报   作者: 唐心萌  

7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化辽宁”工作方案》,预计到2020年,累计新增电能替代电量210亿千瓦时。按照方案,辽宁电能替代方式将涉及采暖、工业生产、交通运输、服务业、农业等众多领域。

供暖:在热力管网未及的老旧城区推广分散电采暖

按照《方案》,到2020年,力争新增清洁电能供暖500万平方米。在热力管网无法达到的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或生态要求较高的居民住宅,推广蓄热式电锅炉、热泵、分散电采暖。

交通:沈阳、大连新建小区100%预留充电桩

按照《方案》,辽宁将鼓励公交、邮政、市政、物流、旅游等公共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确保全省在公交、邮政、市政等公共领域新增和更换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重不低于30%,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达到20000辆以上。《方案》要求,以沈阳、大连两市为重点,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单位停车场、住宅小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等重点区域加快建设充电设施。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服务业:发展电子竞技、影院、娱乐产业增长用电量

辽宁鼓励各地区通过实施亮化工程,夏季延长商场、饭店、娱乐场所营业时间,大力发展电子竞技、影院、娱乐等相关产业,推动服务业用电量增长。加大城乡电炊具的推广力度,推动城乡家庭电气化。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新能源,沈阳,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充电桩,新能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