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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晓平:阶梯式电价不但改变居民传统用电方式 也是未来中国电力体制改革新开始

2009-11-20 13:19:46 中国能源网   作者: 孙宁 张磊  

2009年11月19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将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8分钱。发改委通知称,此次电价调整暂不调整居民电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已要求各地研究对居民用电推行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将居民用电分档定价,对基本电量保持较低的电价水平,用电越多,电价越高,以促进节约用电。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具体何时实施,如何实施,将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论证后,提出可操作的方案,并严格履行听证程序后实施。

所谓阶梯式电价,就是用户用电按月分档计费,每月用电量分为若干档,第一档为基本用电量,超过第一档用电量部分的,实行累进加价。这意味着,居民的用电量越大,电价也将越贵。尤其是在用电高峰时期,电力价格将会更贵。目前,浙江、福建、四川三省在政府主导下开展了居民阶梯递增式电价试点。国外,韩国、日本、美国等国家均有供电公司对居民实行阶梯递增电价。

发改委表示,从供电成本的角度看,中国现行居民电价是严重偏低的。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2倍。而中国长期对居民用电实行低价政策,目前较低的居民电价,主要通过提高工商业用电价格分摊成本实现的。长期下去,既加重工业和商业企业的用电负担,影响我国的经济竞争力,又导致经济条件好、用电越多的家庭补贴越多,经济条件差、用电较少的家庭补贴越少的不合理分配。

目前,我国电价交叉补贴十分严重,存在工商业补贴居民、城市反哺农村现象。富裕家庭用电量较多,享受的交叉补贴也更多,一定程度上存在“穷人补富人”问题。实施阶梯递增电价既可以使低收入阶层电价水平较低,保障其基本生活用电,又可以使收入较高的群体支付较高的电价,满足其更高生活品质的要求,符合“公平负担”的社会原则,也有利于缓解电价交叉补贴问题。对于居民用户,电量超过基本生活用电的部分,价格水平上升,将促使消费者改善电力消费结构,抑制不合理的消费。

中国能源网信息总监韩晓平针对阶梯电价指出,阶梯电价一旦推出,北京、上海等用电较多的城市居民,使用洗衣机的时间可能会更多的出现在夜间,因为这个时间,用电高峰已过,电价是比较低的。

但在实施阶梯电价之前,政府面临的挑战依然不少。韩晓平说,要实施阶梯电价,不仅需要给地方相关部门适当的电力定价权,还需要给地方充分的购电权和分配权。这意味着,中国传统的电力体制也需要改变。

目前,中国地方政府部门并没有对电力的定价权,同时由于电网公司、发电公司主要都是中央企业,地方政府在推进电价改革方面,态度始终不积极。因为对于地方来说,电价改革,就是上调电价,地方得到不到任何好处。

韩晓平说,此次电价调整,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上调电价。而是时隔六年之后,中国电价改革的重新起步,是未来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一个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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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阶梯式电价 电力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