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上级下发文件,要求电厂加快采购,增加库存,确保存煤处于警戒线以上。意味着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心是,确保夏季用煤用电安全,确保平稳度夏;电厂增加采购和拉运数量,确保存煤处于安全位置。
此次在用煤旺季到来后,电厂才展开积极抢运,给产运需各方打了个措手不及。大家应深刻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要贯彻落实好国家部委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及考核办法的通知,以及2021年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的通知;确保在旺季到来之际,电厂存煤可用天数要保持在15天以上。搞电厂低库存策略,非常危险。一旦北港遭遇长时间封航,或者进口煤受阻,连紧急抢运都来不及。拉煤船舶从秦皇岛驶到上海需要三天三夜,驶到广州需要五天五夜。等煤船到达接卸港口,电厂因缺煤已经停炉了,城市也停电了。
其次,加快产能释放,增加“三西”地区优质产能的释放数量。澳洲煤叫停之后,受疫情、水灾和出口政策影响,印尼等国的进口煤补不上这个缺口;更可况,疫情得到控制后,我国经济复苏强劲,产业发展动力充足,外国疫情并未结束,导致了一些国际订单转移到了国内,对煤炭和电力的需求非常大。目前,我国环渤海港口和运煤铁路还富余一个多亿的煤炭运输能力,能够满足沿海沿江地区用煤需求的增量,就等国内优质产能的释放了。
再次,要对症下药,通过平抑产地煤价,防止过快上涨,来稳定港口煤价,确保港口煤价处于中位适当的位置,煤矿、贸易商、港口、铁路、电厂能够实现互利共赢,和谐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搞港口煤炭限价,不符合实际情况。一旦港口限价了,贸易商就会因倒挂而不发煤,电厂买涨不买落,也不拉煤,电厂存煤会继续下降;这样做,无助于沿海煤炭运输的畅通和煤炭市场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