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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及俄罗斯资源开发的几点思考

2008-08-28 10:22:00 中国能源网   作者: 黄平晁  

中亚及俄罗斯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于亚欧大陆中部,地处祖国西北边陲,总面积166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六分之一,人口2010万人。周边分别与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等八国接壤。边境线总长5600多公里,占全国陆地边境线的四分之一,是我国面积最大、陆地边境线最长、交界邻国最多的省区。加上与新疆不接壤的土库曼斯坦和乌孜别克斯坦的两个中亚国家,形成新疆与周边开展经贸合作的十国格局。

为增强实效性和针对性,本文以中亚及俄罗斯为分析重点。

一.中亚及俄罗斯国情国力分析

(一)国情国力分析

中国国土面积960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三,人口13.1448亿人。2006年,实现生产总值26446亿美元,增长11.1%,列全球第四。人均GDP2012美元。当年实现对外贸易额17607亿美元,其中出口9691亿美元,进口7916亿美元;2006年与中亚及俄罗斯454.4亿美元,占当年外贸总值的2.6%。当年外汇储备10663亿美元,为全球第一。2007年,实现生产总值32419亿美元,增长11.4%,列全球第四。人均GDP2466美元。当年实现对外贸易额21738亿美元,其中出口12180亿美元,进口9558亿美元;2007年与中亚及俄罗斯678.2亿美元,占当年外贸总值的3.1%。当年外汇储备15282.5亿美元,为全球第一。

俄罗斯联邦(简称俄罗斯)国土面积1709.8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一,人口1.428亿人。2006年,实现生产总值10000亿美元,增长6.7%,列全球第十。
人均GDP7000美元。当年实现对外贸易额4395亿美元,其中出口3020亿美元,进口1375亿美元;2006年对华贸易333.9亿美元。当年外汇储备3691亿美元,为全球第三。

哈萨克斯坦(简称哈萨克)国土面积272.5万平方公里,人口1556.5万人。2006年,实现生产总值779亿美元,增长10.6%。人均GDP5065美元。当年实现对外贸易额619亿美元,其中出口382.5亿美元,进口236.5亿美元。当年外汇储备330.8亿美元。2007年, 实现生产总值1038.4亿美元,增长8.5%。人均GDP6671美元。当年实现对外贸易额805.2亿美元,其中出口477.6亿美元,进口327.6亿美元。当年外汇储备364.4亿美元。

吉尔吉斯斯坦(简称吉尔吉斯)国土面积19.85万平方公里,人口506.5万人。2006年,实现生产总值27亿美元,列全球第143位。人均GDP533美元。当年实现对外贸易额27.3亿美元,其中出口8亿美元,进口19.3亿美元。

乌兹别克斯坦(简称乌兹别克)国土面积44.89万平方公里,人口2670万人。2006年,实现生产总值170亿美元,列全球第89位。人均GDP642美元。当年实现对外贸易额107.8亿美元,其中出口63.9亿美元,进口44亿美元。当年外汇储备44亿美元。

塔吉克斯坦(简称塔吉克)国土面积14.31万平方公里,人口637.5万人。2006年,实现生产总值28.1亿美元。人均GDP441美元。当年实现对外贸易额31.2亿美元,其中出口14亿美元,进口17.2亿美元。

土库曼斯坦(简称土库曼)国土面积49.12万平方公里,人口593.7万人。2006年,实现生产总值246.6亿美元,列全球第104位。人均GDP4154美元。当年实现对外贸易额27.3亿美元,其中出口67.5亿美元,进口32.9亿美元。

2006年,中国与中亚及俄罗斯人口15.16亿,实现生产总值37696.7亿美元, 占当年全球生产总值的8.1%;对外贸易额22887.3亿美元,占当年全球贸易额的9.4%。


综合分析,从生产总值看,列前三位的是中国、俄罗斯、哈萨克;从进出口额看,列前三位的是中国、俄罗斯、哈萨克;从人均GDP看,列前三位的是俄罗斯、哈萨克、中国,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指标偏低。

俄罗斯资源状况

石油储量252亿吨,居全球第七;天然气探明储量48万亿立方米, 居全球第一;煤炭探明储量1570亿吨,居全球第二;铁矿石储量640亿吨,居全球第一。

哈萨克斯坦矿产资源状况

(1)资源现状

哈萨克钨的储量占世界第一位,铬和磷矿石储量占世界第二位。铜、铅、锌、钼和磷的储量占亚洲第一位。此外,铁、煤、石油、天然气的储量也较丰富。目前哈全国已探明总的石油储量为120亿吨,天然气储量为2万亿立方米,锰4亿吨。煤资源储量占世界总储量的4%,总地质储量1767亿吨。

(2)近年来矿产开发状况

能源矿产:2006年石油产量为6470万吨;天然气产量为263.42亿立方米;铀产量为5279吨;煤炭产量9600万吨。

金属矿产:2002年铁矿石产量1550万吨,钢产量481万吨。锰矿石产量179.2万吨,锰矿石产量居世界第八位。铬铁矿产量居世界第二位,铬铁矿产量为236.9万吨。铜产量居世界第八位,铜矿年开采能力可达51.5万吨,冶炼能力48.7万吨。金矿244座,黄金产量11吨。铝土矿产量438万吨,氧化铝138.6万吨。铅产量14万吨,锌产量28.6万吨。

非金属矿产:主要包括钾盐、磷矿、重晶石、石棉、花岗石、大理石等。哈萨克斯坦是世界主要石棉生产国之一。

资源立国初见成效。通过扩大资源类产品出口,带动了经济快速增长,2007年GDP对外贸的依存度达77.5%,主要出口矿产品包括原油、天然气、钢材、铜、氧化铝、铅、锌、贵金属、铁合金、铁矿石等。2007年原油出口量达到6360万吨,油气出口额占哈出口总额的64.7%。

吉尔吉斯斯坦矿产资源概况

拥有丰富的煤炭、战略资源铀、稀有金属和有色金属。在所有探明的矿产资源中,较具开发潜力的有金、锑、汞、铀、锡、钨、铝、稀有金属等,但最重要的是黄金。

(1)资源现状

锑矿居世界第五位。锑金属储量15万吨,黄金,探明储量约700万吨,汞矿 ,资源储量7.92万吨;钨矿 ,储量为38.6万吨(WO3);锡矿 ,储量有32万吨;铜矿 ,探明储量250吨;煤炭, 资源储量达47亿吨。

(2)矿产开发状况

2005年,生产黄金16.74吨,比上年下降23.9%;全年发电量为1 4 8 . 5 3 亿千瓦时, 比上年下降1.62%;全年煤炭开采量为33.18万吨, 比上年下降28%;原油产量为7.44万吨,与上年持平;天然气产量为2470万立方米, 比上年下降14.5%。

乌兹别克斯坦矿产资源概况

(1)资源现状

已探明的矿产品有100多种,主要有天然气、石油、煤炭、有色金属等。其中,黄金已探明储量2100吨,前景储量3350吨,居世界第4位;铀探明储量为5.5万吨,占世界第7位,预测储量23万吨。油气资源丰富,石油预测工业储量超过53亿吨,已探明储量为5.84亿吨;天然气预测储量超过5.43万亿立方米,已探明储量为2.055万亿立方米。煤炭预测储量70亿吨;铜勘探储量30多亿吨,占世界第10位。钼储量占世界第8位;镉开采量占世界第3位。

(2)矿产开发状况

2006年,乌兹别克共开采原油和凝析油541.2万吨,比上年下降1.2 %。天然气产量634.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3%。煤炭产量312.2万吨,生产黄金85吨,生产铀矿2260吨,钢产量63万吨。

塔吉克斯坦矿产资源概况

(1)资源现状

塔吉克斯坦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矿种70多种,矿床300多个。主要矿产资源有油气、煤炭、铀矿、铅、锌、钨、锑、钼、铜、金、铁矿、岩盐等。探明金矿储量达270吨,主要集中在吉拉乌、塔罗尔、乔尔德、沃斯托芝纳亚多瓦、维尔克尼库马格这5个大型岩金矿床和达瓦兹、朗库里这2个大型砂金矿床中。石油、天然气集中于阿富汗—塔吉克盆地。

(2)矿产开发状况

塔吉克斯坦石油主要在费尔于纳盆地的西部和塔吉克盆地,天然气分布在杜尚别地区。主要矿区在北塔吉克斯坦的库拉马山甫坡,有丘卡达姆布拉克矿、图兰格林矿、阿尔登—托普坎铅锌矿、派—布拉克矿和北阿尔登-托普坎矿区。

土库曼斯坦矿产资源概况

(1)资源现状

土库曼斯坦油气资源十分丰富。石油储量为7644万吨,石油可采储量为1400万吨(1亿桶);天然气储量为2.8万亿立方米,占世界总储量的1.9%。

(2)矿产开发状况

土库曼斯坦预测石油地质储量50亿吨,天然气地质储量21万亿立方米,相当于海湾国家的20%地质储量。

2005年,土库曼石油产量952.2万吨,加工原油687.4万吨,棉花产量73.7万吨,天然气产量为630亿立方米,大部分用于出口。

3.中国与哈萨克几种重要资源对比分析

哈萨克是我国在中亚的重要邻国,也是新疆第一大贸易伙伴,为鼓励我区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有必要对中哈的重要资源进行比较分析。

4.2007年哈萨克对外贸易分析

2007年哈萨克斯坦外贸总额为805.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0%。其中,出口477.6亿美元,增长24.8%;进口327.56亿美元,增长38.3%。哈方顺差150亿美元。这已是哈外贸连续第5年保持高速增长。

哈出口的主要商品有:(1)能源类产品,占到出口总额的68.5%,其中,原油与凝析油出口288.3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58.9%;成品油出口13.7亿美元, 占比为2.9%;天然气出口6.48亿美元, 占比为1.4%;煤炭出口5.22亿美元,占比为1.1%。(2)原材料性商品(包括钢铁、铜材、锌、铝、铅、钛)共计约80.64亿美元,占比为16.9%。其中,钢材出口16.5亿美元,占比为3.5%;铁合金出口14.2亿美元,占比为3%;铜及铜材出口27.4亿美元,占比为5.7%;各类矿砂出口12.9亿美元,占2.7%。其中铁矿砂出口7.96亿美元, 占比为1.7%。(3)谷物出口12.9亿美元,占比为2.7%。(4)化工原料出口7.27亿美元,占比为1.5%。

哈进口的主要商品有:(1)车辆及零件进口39.3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12%。(2)机械设备进口44.25亿美元,占比为13.5%。(3)铁路机车车辆进口2.92亿美元,占比为0.9%。

2007年哈萨克进出口的主要特点:

出口商品结构单一。矿产品和初级产品的出口占到了出口总额的88.1%,与去年比例相同。

能源类产品的出口仍占主导地位。能源类产品的出口贡献率仍为最高。石油(包括凝析油)的出口占到哈出口总额的58.9%。如果加上天然气、煤和石油产品的出口,则能源产品的出口占比高达68.5%。

固体矿产资源及冶金产品的出口增势不减。2007年黑色、有色、贵重金属及铁矿石的出口额继续增长,达80.64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16.9%,在出口中占第二位。

农产品出口保持高速增长。全年出口小麦618万吨,数量比上年增长47.5%;金额同比增长123.9%。此外,面粉出口量同比增长了29.6%,棉花受天气影响,同比下降7.2%。

俄罗斯一直是哈最主要的传统贸易伙伴。进出口前五位的国别分别是:俄罗斯(162.9亿美元,占比为20.2%)、中国(91.5亿美元,占比为11.4%)、意大利(89.1亿美元,占比为11%)、瑞士(77.2亿美元,占比为9.6%)、法国(46.9亿美元,占比为5.8%)。中国的位次由2006年的第四位上升至第二位。意大利、瑞士、法国等因大量进口哈的矿产资源在伙伴排行榜上也位列前茅。

车辆和机械设备占了进口的相当比重。各类车辆及机械设备进口86.47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26.4%。

哈中贸易情况

按照哈方海关统计,2007年哈萨克斯坦与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为91.5亿美元,增长65.6%。其中,哈萨克对中国出口56.4亿美元,增长57.1%;自中国进口35.1亿美元,增长81.9%。哈方顺差21.3亿美元。

2007年中国是哈萨克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三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

中哈贸易情况

按照中方海关统计,2007年中国与哈萨克贸易额为138.7亿美元,增长66%。其中,中国对哈出口74.4亿美元,增长56.7%。

5.中哈两国国情分析

资源方面,哈萨克有较大优势,煤炭资源,中国资源总量大于哈萨克。但哈萨克的油、气、有色金属、煤炭、地表水等资源的人均占有量远高于中国。

经济总量方面,生产总值规模,2007年中国GDP是哈萨克的31.2倍,但人均GDP哈萨克是中国的2.7倍。

经济发展速度方面,两国并驾齐驱,2007年中国与哈萨克的经济增长率分别为11.4%和8.5%。

居民消费价格方面,中国低于哈萨克斯坦,2007年中、哈两国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别为4.8%和10.8%。

外汇储备方面,中国大于哈萨克,2007年中国的外汇储备是哈萨克的39.7倍,但是我国也面临一定的储备经营风险和压力。

中哈两国各有优势,经济互补性强,有较好的合作基础。

(二)哈萨克投资环境介绍

1.投资管理制度及其发展

哈萨克斯坦2003年1月颁布了新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投资法》(以下简称“投资法”),新投资法取消了原《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国投资法》和《国家鼓励直接投资法》对外资规定的特殊优惠待遇,对内外资提供统一的法律框架和优惠措施。新投资法授权哈萨克斯坦工贸部投资委员会制定特殊优惠政策,引导内外资投向优先投资领域。2004年哈政府聘请国际著名研究机构与本国相关部门一同对国内150个经济领域进行了研究分析,选定了首批七个优先发展领域:建材生产、纺织业、冶金业、食品加工、油气机械制造、旅游业和运输服务业。根据2005年6月哈政府颁布的第633号政府决议,目前的优先投资领域主要包括机械制造、食品加工、建材、旅游、纺织和冶金等行业。投资优先投资领域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免除财产税和土地税、提供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税、免除设备和零部件进口关税以及国家实物赠与等。其中税收减免优惠期(含延长期)为5年,进口关税免征期(含延长期)为5年,国家实物赠与的内容包括房屋、建筑、机械设备、计算机、测量和调试仪器和装置、交通工具(轿车除外)、生产和管理用具等财产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但价值不得超过投资总规模的30%。投资者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包括:符合优先投资领域清单,以固定资产进行投资新建、扩大和采用新技术更新现有生产并提交投资法第十九条所列的确认投资商执行投资项目的金融、技术和组织能力的相关文件。此外,新投资法还规定了优先投资领域享受投资优惠政策的投资上限。

根据1995年3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外资可以在哈萨克斯坦设立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企业或者代表处和分支机构。2004年9月,哈萨克斯坦通过了《法人注册法》,该法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代表处的注册设立了“一站式”服务,使投资者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过司法、统计和税务机关的注册工作。为了提高“一站式”服务的利用率,自2006年1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将设立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代表处的注册费用由150美元降为57美元,中小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代表处的注册费用由40美元降为17美元。

2. 与贸易投资相关的贸易制度及其发展

2006年,哈萨克斯坦生效的与投资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外汇调节和管理法(修正案)》和《关于垄断活动的组织和竞争法案》。此外,哈萨克斯坦还对2002年《税收法》进行了修订。

(1)税收

根据2002年1月1日生效的《税收法》,在哈萨克斯坦投资从事经营的企业主要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财产税、增值税、社会税、职工保险税以及红利税。根据哈萨克斯坦现行税制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净利润的30%征收,财产税税率为1%,社会税为7%~20%,职工保险税为工资额的5%~20%,增值税税率为15%。此外,企业还必须分别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1.5%和10%缴纳社会保障费和养老费。 根据2006年1月的《税收法》修订案,哈萨克斯坦完善了对小型企业的征税体系,将小企业的认定标准由员工不得多于15人改为员工不得多于25人,从而使更多企业可以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此外,2006年4月12日,哈萨克斯坦政府还制定了税法、预算法等法律的修订草案。根据草案,增值税税率从2007年开始由15%降到14%, 2008年降到13%, 2009年将降到12%,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增值税在上述降税的基础上按照特别程序再降低50%,教育、科学、医疗和文化领域的非政府组织在完成国家订单任务的框架内免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从2007年开始执行企业所得税固定税率,所有法人的所得税税率统一为10%;从2008年开始把社会税指标平均降低30%;从2007年开始降低特别税税率。按照纳税人计算,其税率由3%降至2%;如果以简单税制替代累进税制,原采用3%~5%税率的个体户和采用3%~7%税率的法人统一采用3%的税率。

(2)劳务许可证

根据外籍员工劳动许可申请管理规定,哈萨克斯坦政府决定把2006年哈外国人劳务配额从2004年占全国劳动人口的0.45%增加到0.7%。其中,一类、二类外国劳务人员(企业和单位领导人员、高中级技术人员)从0.21%增加到0.25%,三类外国劳务人员(熟练技术工人)从0.11%增加到0.32%,四类外国劳务人员(季节性农业工人)的配额依然是0.13%。

(3)外汇管制

2005年12月17日生效的《外汇调节和管理法(修正案)》为哈萨克斯坦货币实现可自由兑换奠定了基础。根据该法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除涉及使用外汇的经营活动保留许可证制度外,哈国家银行将完全取消外汇兑换的行政许可。如需要将外汇收入汇回本国,只需在外贸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即可,从而简化了外汇业务操作程序,减少了从事外贸经营的单位履行外汇管理法律程序的费用。

(4)反垄断

2006年6月21日,哈萨克斯坦议会通过了《关于垄断活动的组织和竞争法案》,以及关于对有关自然垄断组织主体和商品市场监督活动若干法令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法案。该法对垄断活动中的商品市场界限确定制度、优势份额的计算方法以及价格制定制度作了明确规定。法案首次明确界定了垄断机构的权利与义务,将“寡头集团”定义为调节主体,并改变了集团优势的数量标准。

(5)环境保护法

2005年12月31日,哈萨克斯坦实施了新的《环境保护法》。该法要求在哈萨克斯坦投资经营的企业必须缴纳环保税,如果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对居民健康造成危害,企业必须给予赔偿。

3.投资壁垒

(1) 矿产

根据哈萨克斯坦规定,在哈萨克斯坦开采石油、天然气及其他地下矿产资源的外资企业必须与哈政府签订地下资源使用合同。哈政府向企业提供的合同有两种,一种是海上石油项目产品分成协议,一种是超额利润税协议。海上石油项目产品分成协议主要适用于海上石油开采项目,规定外国投资者在哈境内开发海上石油时,在项目投资回收期前哈国家所占的利润份额最低比例为10%;投资回收期后,哈国家所占的利润份额最低比例为40%。其中投资回收期为25年或30年。在超额利润税协议下,外国投资者必须缴纳15%~60%不等的超额利润税。

中方认为,哈方上述做法增加了投资者的税费负担,降低了投资者的收益,对此中方表示关注。

哈萨克斯坦2005年修改的《矿产法》规定,企业在准备转让矿产开发权、直接收购或出卖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股份时,需要到哈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审批,而哈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在发放许可证时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2005年,哈萨克斯坦国会在中石油收购在加拿大注册的哈PK石油公司前夕通过了一项新的法案,规定注册地不在哈萨克斯坦但资产在哈国境内的石油天然气公司在转让股份时,也必须获得哈政府的批准。同时规定,国家不仅可以优先购买矿产开发企业所转让的开发权或股份,还可以优先购买能对该企业直接或间接做出决策影响的企业所转让的开发权或股份。该规定迫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将已经收购的股权转让给哈萨克斯坦国有石油公司,并同意与其在对等条件下联合管理PK公司奇姆肯特炼厂和成品油业务。2006年11月,中国中信集团在收购加拿大内森斯能源在哈萨克斯坦的石油资产时,哈方以同样的理由要求中信集团暂停收购。

中方认为,哈萨克斯坦的上述做法损害了中国企业的投资利益,也对外国投资者进入和退出哈萨克斯坦矿业,尤其是收购哈萨克斯坦国内矿产企业构成了实质性障碍。

(2)土地

哈萨克斯坦2003年《土地法》规定,哈萨克斯坦本国公民可以私人拥有和租借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但是外国个人和企业只能租用农业用地,并且期限不得超过10年。

(3)劳工签证

哈萨克斯坦对外籍员工申请劳动许可的规定仍然是阻碍外国投资的主要困难之一。自2001年起,哈萨克斯坦建立了外籍员工申请劳动许可的数量限制系统,该系统每年根据全国总劳动力数量限定发放许可的配额。尽管哈萨克斯坦提高了2006年外籍员工劳动许可的配额,但仍然不能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据许多在哈投资经营的企业反映,哈政府经常毫无理由地拒绝给公司经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发放签证,或者只提供短暂的居留期限。这一规定给外国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不利影响。

二、新疆与中亚及俄罗斯经贸合作现状及问题

(一)现状

中国与中亚及俄罗斯贸易快速发展。抓住上海合作组织深化经贸合作的历史机遇,我们大力发展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经贸合作,取得明显成效。据中国海关统计,2004—2007年,中国与中亚及俄罗斯进出口年均增长35.8%。2007年,中国与中亚及俄罗斯进出口达678.3亿美元,增长49.3%,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3.1%,是2004年进出口额的2.5倍。其中,出口411.8亿美元,增长74.7%;进口266.4亿美元,增长28.8%。

2006年,中亚及俄罗斯的外贸进出口总值5280.3亿美元,中国与其进出口额达678.2亿美元, 约占其外贸总值的12.8%,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3.1%。其中,出口411.8亿美元,占我国出口总额的3.4%;进口266.4亿美元,占我国进口总额的2.8%。

中国对中亚及俄罗斯投资稳步增长。据商务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报告分析,截止到2005年底,我国在中亚及俄罗斯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存量为7.91亿美元,占我国当年投资存量的1.4%,比2004年增长3.1倍。

新疆与中亚及俄罗斯经贸合作迅猛增长。“十五”以来,新疆外经贸以实施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建设区域性国际商贸中心战略为主线,发挥向西开放的区位优势,坚持“外引内联、东联西出、西来东去”的方针,努力拓展中亚及俄罗斯市场,着力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全区外经贸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增长。据海关统计,2000—2007年,新疆进出口年均递增29.3%。直接利用外资规模扩大。2000—2007年,新疆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30.6%。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快速发展。2000—2007年,新疆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年均增长74.4%。境外投资企业中方投资额年均递增73.1%。

2007年外经贸情况。据海关统计, 2007年新疆进出口总值137.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0.7%。其中,出口115亿美元,增长61.1%;进口22.1亿美元,增长12.7%。新疆新批利用外资项目91个,合同外资金额4.57亿美元,增长25.4%;实际利用外资1.25亿美元,增长20.4%。境外工程承包完成营业额4.5亿美元,增长1.6倍;派出各类劳务人员6700人次,增长1.7倍;境外投资中方协议投资额8.2亿美元,增长13倍。

2007年,新疆与中亚及俄罗斯进出口额达115.8亿美元,占新疆进出口总值的84.4%,占我国对中亚及俄罗斯贸易额的17.1%。其中,出口98.9亿美元,占新疆出口总值的86%,占我国对中亚及俄罗斯出口额的24%;进口16.8亿美元,占新疆进口总值的76.1%,占我国自中亚及俄罗斯进口额的6.3%。

新疆与中亚及俄罗斯经贸合作呈现以下特点:

1.从中亚及俄罗斯大量组织资源性产品进口,进一步提升了新疆的贸易地位

我们充分运用国家西部开发和发展边境贸易的优惠政策,发挥地缘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进口商品结构,新疆从中亚及俄罗斯进口从初期的钢材、化肥等产品为主发展到石油、铜、废钢、锌锭、各类矿砂、钢材、有色金属、氧化铝、化肥、成品油等资源性产品,除新疆自用外,还大量销往国内市场,缓解了国内资源性产品短缺的状况,也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将新疆资源与中亚及俄罗斯资源统筹考虑,发挥“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作用。虽然新疆进出口额仅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0.63%,但新疆资源性产品进口在全国的重要性已日益显现出来,如新疆原油进口已居国内陆路口岸第二(第一为满洲里口岸)。2007年新疆自中亚及俄罗斯组织的资源性产品进口占进口总值的60.4%。特别是原油进口逐年扩大,2007年进口原油172.6万吨、8.72亿美元,金额增长79.2%。中哈输油管道投入正常运转后,进口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新疆的资源进口陆上大通道的作用将日益显现。

2.出口商品结构改善,质量档次提高。出口已从单纯的服装、鞋帽、日用消费品发展到机械设备、车辆、家电产品出口大量增加。对中亚及俄罗斯出口商品结构的改善有力地促进了新疆出口结构的调整。近年来,石油钻探设备、石油钻探配件、新型建材、工程机械、汽车、家电、甲乙酮等附加值和科技含量较高的产品对中亚及俄罗斯出口,以及以番茄酱、果酱、大米、焦炭、新型建材、成品油等地产品出口逐步形成规模。

3.贸易方式多样化。对中亚及俄罗斯贸易以边境贸易为主,一般贸易、加工贸易、承包工程带动设备出口等的比重逐步提高。

4.贸易与投资相互促进。已从经贸合作初期的纯贸易行为发展到相互投资建厂。双方企业通过贸易合作积累资金,逐步发展,密切关系,开始投资合作,进一步推动贸易规模的扩大。新疆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投资主要集中在哈萨克斯坦, 2007年底,新疆地方企业在哈萨克斯坦有36家境外投资企业,中方协议投资金额为4444万美元,占新疆境外投资总额的5.4%。

5.“走出去”和“引进来”取得新突破。一些企业在中亚及俄罗斯的投资与工程承包收效明显。(1)新疆紫金矿业的金矿项目,总投资1.8亿美元,控制储量170吨,年产量7吨,年产值约1.5亿美元。(2)新疆塔城国际资源在塔吉克的铅锌矿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美元,控制储量500万吨,年产量精矿20万吨,产值约1亿美元。(3)新疆旅游股份公司在格鲁吉亚的森林采伐项目,控制木材500万立方,投资约6000万美元,年采伐20万方,年产值约6000万美元。(4)新天国际在哈萨克的油田项目,投资5.2亿美元(仅前三个项目今年投产后,形成的进口能力约为每年3.1亿美元)。(5)特变电工在塔吉克中标3.45亿美元的输变电工程项目进展顺利。境外工程承包也初步形成了一支以石油勘探开采(如新疆石油管理局、吐哈油田指挥部和独山子炼油建设工程公司)、成套设备(以特变电工为龙头)和工民建(以七星建筑工程集团、北新集团为龙头)为主的骨干队伍。

新疆从周边各国吸引外资发展势头看好。以哈萨克斯坦为代表的中亚及俄罗斯经济已初步具备对外投资的能力。截止2007年,中亚在新疆投资55个项目,合同外资7100万美元。其中哈萨克斯坦在新疆共投资42家企业,合同外资总额6855万美元。

(二)当前新疆与中亚及俄罗斯经贸合作的机遇与挑战

“十一五”时期是新疆对外经济贸易再上新台阶的关键时期,我们扩大与中亚及俄罗斯的经贸合作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重大挑战。

一是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国务院32好文件为深化与中亚及俄罗斯的合作创造新机遇。

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实施面向中亚的扩大对外开放战略,新疆将加快建设我国向西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和商品中转集散地、进口能源和紧缺矿产资源国际大通道、以及区域性国际商贸中心的步伐,对国内外资金、物流、信息、人才等要素的聚集力明显增强,将为加速外经贸发展营造更为有利的环境条件。

二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与任务,对新疆深化与中亚及俄罗斯以资源合作开发为主的经贸合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

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指出: 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更好地促进国内发展与改革,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坚持平等合作、互利共赢,扩大境外油气资源合作开发。按照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扩大境外资源合作开发。

全国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将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境外合作开发作为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的战略重点, 并纳入多双边经贸关系中统筹安排, 综合运用各种对外经济工作手段促进和保障境外资源合作, 通过长期贸易协议与参股开发相结合通过多种方式, 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合作, 增强我国境外资源利用能力,建立多元、稳定、可靠的境外资源供应渠道,提高权益资源占我国资源进口和消费的比重,构筑我国的境外战略资源保障体系。

自治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加快以向西开放为重点的对外开放步伐,坚持“东联西出、西来东去”,“引进来、走出去”,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建立向西出口加工基地、商品集散地和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安全大通道,在加快对外开放上取得重大突破。实施全方位开放战略,重点推进与中亚、西亚、南亚、东欧及俄罗斯的经贸合作,大力引进有经济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提高产业聚集度,加快对内对外开放步伐。培育向西出口加工基地。

实施“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充分发挥新疆地缘优势,扩大与中亚及俄罗斯的资源合作建设向西出口加工基地、商品集散地和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安全大通道,在加快对外开放上取得重大突破。

三是我国与中亚及俄罗斯经济发展的差异性与互补性为深化合作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要素相对成本较低,劳动力资源优势突出,资源相对匮乏,环境容量相对不足。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0%,人均拥有的耕地、水、林木的45%、25.4%和11.1%,我国矿产资源虽然总量较大,矿种也比较齐全,但人均资源量少,部分资源严重不足。石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人均储量仅为世界平均的11%、4.5%、79%和42%。但是我国每创造1美元所消耗的能源,是美国的4.3倍,德国和法国的7.7倍,日本的11.5倍。新疆每亿元GDP所消耗的能源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70%。我国经济增长消耗的资源量大,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约束将更加明显。预计到2010年,我国石油需求缺口将达50%,铜、铝、铁缺口将分别达到75%、60%、55%,电力、煤炭、土地、水、森林等资源也日益紧张。既要加快发展,又要节约资源,正成为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绕不过的一道难题。,为此,必须将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境外合作开发作为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的战略重点,并纳入多双边经贸关系中统筹安排,综合运用各种对外经济工作手段促进和保障境外资源合作,通过长期贸易协议与参股开发相结合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合作,增强我国境外资源利用能力,建立多元、稳定、可靠的境外资源供应渠道,提高权益资源占我国资源进口和消费的比重,构筑我国的境外战略资源保障体系。

与新疆毗邻的中亚及俄罗斯的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化工原料、棉花等资源,是我国和平发展中迫切需求的战略性物资,将其纳入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的战略重点实现资源进口市场的多元化既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也是保障我国经济安全的需要。因而,新疆全方位开放的着眼点是要从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通过与中亚及俄罗斯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将新疆的向西开放与国家的能源与资源发展战略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将中亚及俄罗斯的资源融入我区优势资源转换战略中,使新疆的对外经济贸易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有机结合起来,与新疆的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结合起来。把新疆建设成为我国陆上资源进口的战略通道,对于构建我国资源安全体系,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以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为代表的中亚及俄罗斯经济加快发展,市场需求扩大,居民购买力增强。我国与中亚及俄罗斯经济的互补性强,这一市场对生产和生活资料的需求大大增加。中亚及俄罗斯资源丰富,鼓励各国参与其资源开发和深加工,客观上为新疆开展境外投资和资源开发合作提供了现实与可能。

“十一五”时期新疆与中亚及俄罗斯经贸合作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走出去”方面。从国内看,鼓励对外投资的政策不配套,国家鼓励境外投资的政策门槛较高,新疆企业很难达到,因而无法享受政策。人员出入境手续繁杂。一些企业对驻在国法律法规了解不够,依法经营意识薄弱。在中亚国家投资和承包工程的风险进一步加大。由于国家目前还没有制定针对境外投资遭遇突发事件如何降低投资风险的补偿机制,企业只能自己承担。有实力、有能力的大企业少。新疆企业普遍规模偏小,经营队伍中私营企业占多数,企业缺乏拓展国际市场的专门人才,市场开拓、竞争能力不足。在参与中亚及俄罗斯资源合作开发中,由于企业实力有限,在投资合作方面能力不足,新疆与中亚及俄罗斯的大公司、大企业的合作和贸易关系难以建立起来,周边大国特别是俄罗斯的投资能力不断增强,新疆企业打入这些市场的制约因素越来越多。

从国外看,赴哈萨克斯坦的劳务指标申请困难。哈国政府对国外劳务实行相当严格的劳务指标控制,申请程序复杂。致使新疆一些企业即使签署了承包合同也无法执行。近期,哈萨克政策调整。2月21日,哈萨克斯坦总理指出,必须全面提高地下资源利用税,重新修订税务制度,同时取消新签地下资源利用合同时的产品分成协议。但对于以前已经签署的地下资源利用合同,产品分成协议仍然适用,哈仍将按照这一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将影响企业赴哈投资的积极性。

二是税收政策方面。边贸进口税收政策问题。国家于2004年下半年停止执行边贸进口环节税双倍抵扣办法,但又未出台替代政策,不利于从中亚及俄罗斯组织资源性产品进口。

三是运输方面。运力不足和大陆桥通而不畅的问题。新疆出疆运力不足、运输时间长、运费高,运输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大陆桥通而不畅的问题多年悬而未决。第二条亚欧大陆桥东起连云港西至荷兰鹿特丹,但开通十几年来,货物运输主要局限于中哈两国间,对第三国乃至欧洲的国际货物联运不畅,经由独联体国家通往欧洲的国际联运过境费用高,致使亚欧大陆桥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三、几点建议

(一)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加快“走出去”

掌握政策。企业和外经贸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掌握国家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一是前期费用支持政策,主要是境内企业在项目所在国注册(登记)或与项目所在国单位签订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协议(合同)前发生的相关费用;二是贷款贴息,主要是对境外投资、合作和对外工程承包等项目所发生的境内银行中长期贷款贴息;三是鼓励纺织企业“走出去”的支持政策;四是其它一些专项支持政策。关键要加强基础工作,积极跟踪服务,让这些政策切实惠及“走出去”的企业。同时,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培训、信息咨询,帮助企业完备相关批准手续,建立与驻外经商参处工作联系,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要继续抓好境外投资项目与国家援外项目的结合与协调工作。自治区的政策有:建立了地方外经贸发展资金,鼓励企业赴境外开展投资、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重点抓好境外工程承包。要推动水利领域的企业到境外去承揽项目,扩大承包工程的专业队伍。主要目标集中在中亚地区、东欧地区;继续争取国家出口买方信贷项目,主要是中亚地区的网络建设项目;抓住石油国家收入快速增长的机会,不断巩固和扩大对中东地区的工民建市场;推动房地产企业到周边国家去开拓市场。

提高对周边国家的投资质量。支持企业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对外直接投资,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引导、协调和管理,规范发展,有序竞争,更好地利用国家支持“走出去”的政策发展壮大自己,互利共赢,有重点地培育新疆的跨国公司。继续支持塔城国际资源、新疆紫金矿业、新旅股份等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健康、稳定发展。督促和协助境外投资企业加快境外投资项目的工作进度,尽快形成境外资源进口的能力。

通过 “市场换资源”、“工程换资源”、“贷款换资源”等方式,扩大与中亚及俄罗斯的能源合作,提高资源类产品进出口在开放型经济的比重,建立多元稳定可靠的能源、资源供应渠道,扩大进口规模,实现互利共赢。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32号文件,为深化合作营造良好环境

继续与国家有关部门衔接,积极争取向西开放的特殊支持政策。重点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扶持边贸进口政策,力促边贸进口恢复性增长;放宽边贸企业注册地限制,保持新疆的边贸优势;鼓励进口周边国家资源类产品政策,支持新疆发展进口加工业;提升乌洽会办会层次,争取实现商务部和新疆联办;充实中哈霍尔果斯合作中心政策,加快合作中心建设。

发挥我国与中亚及俄罗斯的经贸协调机制新疆工作组的作用,解决双边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调整国家和自治区鼓励进口政策的适用范围

建议将国家鼓励进口资源性产品、原材料的贸易方式由一般贸易扩大到边境小额贸易,以体现政策的公平。

建议将自治区鼓励加工贸易进口奖励政策调整为鼓励资源性产品、原材料进口奖励政策,贸易方式不限。

(四)研究市场,依法经营

外经贸管理部门和企业都要加强对周边国家市场的研究分析,可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市场调查、市场分析,掌握国内外市场信息,不大无准备之仗。

企业要依法经营。既要遵守我国法律,也要遵守驻在国法律,按国际规则办事,诚信守法。

(作者单位:新疆外经贸厅政策研究室)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中亚,俄罗斯,资源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