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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推进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

2018-11-09 10:51:37 中国电力新闻网   作者: 支彤  

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 《关于落实我省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既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能耗又超过限定值的项目,同时执行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

《通知》指出,河南省辖市、直管县(市)价格主管部门接到执行产业政策或能耗情况的核查结果函后,应按照 《通知》规定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标准,明确相关企业或项目的具体加价标准,在10个工作日内印发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文件。年度核查后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的,自当年的6月1日起追溯执行。日常核查、申请核查,需明确加价标准或撤销、调整电价的,自复核结果函签发日追溯执行。核查的项目,既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能耗又超过限定值的,同时执行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河南省各市县电力公司须按照省辖市、直管县(市)价格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电价标准、时间等内容,严格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省辖市、直管县(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每年要开展差别化电价政策专项检查。

据了解,《通知》发布后,河南省发改委立即安排开展8大高耗能企业执行产业政策核查,执行差别化电价加价政策工作。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河南省,推进,差别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