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新能源
  • 生物质能
  • 人大代表李寅:关于急迫解决生物质发电行业生存问题的建议

人大代表李寅:关于急迫解决生物质发电行业生存问题的建议

2020-05-27 10:02:49 九洲电气

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寅在2020年人大会小组会上发言表示,目前,生物质在全球一次能源供应结构中占比已达到10%左右,已成为理想的替代能源,是继煤炭、石油、天然气之后的“第四大”能源。但在我国生物质能起步较晚,在一次能源供应结构中所占比例依然较小,在可再生能源中还属于是“小众”。因此李寅建议,国家要大力发展生物质能,并让其成为我国能源转型,改善民生、环境的重要支柱,同时,尽快解决电价补贴拖欠问题。

两会

生物质重要性及发展方向

人大代表李寅强调了生物质能源的重要性,并对其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充分发挥生物质能在非电领域的清洁能源替代作用,大力推广“煤改生物质”,在农村形成以生物质供热等清洁能源供热为主的新模式。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国家在煤改电、煤改气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投入大量的资金,治理使用散煤和中小燃煤锅炉,但通过实践发现,实施的重点、难点都在农村,实践证明在农村“煤改生物质”才是真正适合我们中国国情和乡情的路线。目前,生物质热电联产已发展成非常成熟的产业,在一些国家已经成为占有主导地位的发电和供热方式。生物质发电分为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自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以来,我国生物质能利用主要集中在电力生产方面,已初步形成了一定规模;2019年,我国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4.75GW,累计装机规模达到22.54GW。随着《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的实施,生物质发电从最初的单纯发电逐步为热电联产模式所替代,生物质热电联产对农林废弃物消耗量巨大,不仅仅解决了秸秆田间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问题,也因为燃烧效率高供能可靠性高而成为目前各类生物质能应用方式中最普遍、最有效和经济最可行的方法,而且相对于风电和光伏,生物质热电联产以其稳定性和能源综合利用模式成为可再生能源领域最经济和科学的供能模式。

因此,建议统筹城乡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积极推进生物质供热示范项目。将规划作为生物质供热项目开发建设的主要依据,统筹生物质各类资源和各种利用方式,以省为单位编制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以县为单位统筹生物天然气、生物质供热开发的利用规划及项目,做好与环保、农业等规划的紧密衔接。编制生物质热电联产区域专项规划。在规划指导下,积极推进生物质供热技术和利用模式示范项目建设,将生物质供热作为优先发展清洁供热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发展规划。综合布局各类清洁取暖方式及配套基础设施。以地区整体供热需求为导向,综合考虑本地清洁能源资源和经济水平以及电网、热力管网和燃气管网等条件,统筹布局生物质供暖等清洁能源多元化能源供热方式,并加强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北方农村散煤替代、城镇新区建设、旧城区改造、新农村建设、异地搬迁、产业园(区)建设的规划中,优先发展生物质供热等清洁供热方式,统筹开展各类生物质能供热资源评估,积极做好清洁能源供热开发及多能互补利用的可行性论证。将生物质供热纳入地区综合发展规划,优先开发生物质供热等清洁能源满足新增供热需求,从而逐步形成以优先开发利用生物质供热等清洁能源供热为主的新模式。

生物质能在燃气、交通等多个非电领域的应用也充分发挥了生物质能在非电领域代代替传统能源作用。在新农村、乡镇地区,生物天然气替代传统天然气的潜力巨大。生物天然气和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作为交通燃料已经开始逐步推广应用,并呈现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和巨大的开发价值。

二、生物质能不只是绿色、低碳发展的清洁能源,更是在全社会最为关注的环保、民生和乡村振兴领域担当着不可忽视的重任。

我们国家大气污染形势严峻,对人民生命健康的影响日益严重。空气质量的恶化,与生产生活中使用的化石能源猛增有着直接关系。生物质能绝不只是能源,它有着能源、环境和农村经济这三重功能。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与“三农”关系紧密,对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凡重要的意义。生物质能是承载着农村、城市环境治理,城乡统筹发展、农民收入、农村就业、农村清洁用能等当前全社会最为关注的环保、民生和乡村振兴领域的重任,在推动城镇化绿色低碳发展、农村能源现代化等方面发挥着独有的重要作用,而这都是其他可再生能源所不具备的。实践表明,进行农业生物质能源发掘利用, 推动农业循环经济,不仅可解“ 三农” 问题,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还可解决 21 世纪中国面临的能源短缺、 环境污染、 食品安全等重大社会经济问题, 乃至为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目标的实现做出重大贡献。

三、政策保障措施建议

制定专项财政支持政策。支持生物质发电企业进行热电联产改造,对改造企业给予一定投资支持,将供热管网建设纳入中央预算投资,保障生物质热电联产企业的发电量补贴资金及时到位。给予生物质热电联产以及成型燃料生产和供热等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原料收集加工机械纳入国家农机具补贴范围。对生物质供热项目建设用地,按照社会公益事业划拨使用。通过取消公用事业附加费、免税等方式,降低清洁供暖成本。出台差别化奖补政策,对积极满足地方民生供暖需求、改造任务重、改造成效明显、严格遵守环保标准等的地区项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积极探索融资合作模式。将生物质供热等清洁供暖项目列为政策性低息贷款的重点支持项目,对于为实施生物质供热项目贷款的企业,适当延长相应项目贷款年限,下调贷款利息。支持生物质供热项目通过绿色债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清洁取暖项目的技术研发。优化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安排,支持符合条件的清洁供暖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鼓励已上市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配股等方式进行再融资,支持已上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并购重组实现整体上市。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及由证券交易所备案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多种债务融资工具,扩大融资规模。

两会

急迫解决生物质发电行业生存问题

人大代表李寅还就急迫解决生物质发电行业生存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近期,国家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27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生物质发电与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一样,按照补贴需求等比例拨付。“补贴不再优先足额发放”对于困境中的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来说无疑雪上加霜。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林生物质资源丰富,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对维护国家能源安全、降低化石能源依赖、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农村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实现永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已初具规模,但其发展水平较发达国家仍有差距,短期内仍需国家政策支持。持续稳定的保障性全额电价补贴和及时发放,是当前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赖以生存的生命线。

一、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的重要性

农林生物质发电与水电、光伏发电、风电及核电等同属于可再生清洁能源,为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转型发挥着巨大作用。区别于其他可再生能源,农林生物质发电特有的环保、扶贫、民生三大属性,对打好“三大攻坚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支农惠农,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就业。仅2018年,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收购燃料支出约210亿元人民币。其中,147亿元用于支付给农民,惠及3000万农村人口。近45亿元用于支付给32万户贫困家庭。原料收储运体系的建立,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增加了收入来源,对扶贫攻坚发挥了巨大作用。

2、疏导秸秆无序焚烧,减少大气污染。农林生物质发电每年消纳农林废弃物8000万吨。年替代标煤32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978万吨、二氧化硫76.8万吨、氮氧化物22.4万吨。目前,我国县域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已得到有效控制,农村人居环境大大改善。

3、变废为宝,替代化石能源,提供清洁能源。截至2018年底,我国已投运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321个,总装机容量806.3万千瓦(其中热电联产机组346万千瓦),年上网电量357.4亿千瓦时,民用采暖面积达到7000万平方米,工业供热量达到17亿吉焦。

二、现行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形成原料收储运、科技装备、工程建设、投资运营等完整的产业链,产业配套政策较为完善,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仍存在部分问题亟待解决:

1、电价补贴到位不及时、欠补严重,导致民营企业生存举步维艰。农林生物质发电获得国家补贴周期较长,电价补贴资金到位严重滞后。自2016年3月31日以后,国家一直未启动最新一批补贴目录审批工作,截止2018年底,未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目录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装机容量约为176.9万千瓦,补贴资金拖欠78亿元。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投资主体以民营企业为主,补贴拖欠已导致部分民营企业资金链断裂,生存难以维系,多家企业因补贴拖欠导致燃料款无法支付给农民,造成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2、燃料成本、税收的刚性支出使正常的生产经营难以维系。农林生物质发电企业运营成本中,燃料成本约占整个电厂运营成本的60%以上,原料收集具有季节性,占压资金量大。这也是与其他可再生能源最大的区别之处;企业在补贴资金未到位前,企业所得税仍需正常缴纳,无疑给企业经营带来极大负担。

三、政策建议

1、尽快解决电价补贴拖欠问题。2019年7月份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采取具体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建立长效机制解决拖欠账款问题。”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以民营企业为主,优先发放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有利于解决民企的欠账问题,符合中央会议精神。

2、恢复农林生物质发电补贴发放优先级。农林生物质发电作为唯一需要购买购燃料的可再生能源,且燃料款需向农民支付,具有环保、扶贫的双重属性。为了保障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能够正常运行,也为了保障农民可以及时、足额的收到燃料款,相关部门尽快恢复农林生物质发电补贴发放优先级,优先足额发放。

3、企业所得税按实际补贴到账金额结算缴纳。在电价补贴发放到位前,缓缴对应部分的企业所得税,以避免提前缴纳全额所得税的不合理现象。

4、已投运项目尽快列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目录。对于2016年3月31日以后投运未列入补贴目录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应尽快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目录,以便于补贴未到位前企业进行融资,避免资金链断裂。

5、减少突发政策的变化对企业造成的投资损失。在《关于稳步推进新增农林废弃物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完成意见征集,在其正式颁布之日前完成核准的项目,不论是否并网均应算作存量项目。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人大代表李寅,生物质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