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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煤监局强化监察执法工作侧记

2021-03-04 09:42:02 中国煤炭报   作者: 王宁  

新突破背后的硬举措

——黑龙江煤监局强化监察执法工作侧记

面对黑龙江辖区煤矿开采时间长、灾害重、治理难、风险高等一系列难题,黑龙江煤监局不断强化监察执法,采取硬举措,坚决遏制煤矿重大事故发生。2020年,全省煤矿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在2018年、2019年实现“两个历史性突破”的基础上,连续32个月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连续40个月无重大以上事故。

加大防控力度 化解重大风险

为严防煤矿重大风险,黑龙江煤监局制定了重大安全风险分析预判防控办法,对不同时期、特殊节点、重大节日的安全风险及时研判,对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及时预警,并对防范化解情况及时跟踪。2020年,该局对28个方面安全风险进行精准研判,制定防范措施54项,向各级政府专题报告14次。

“我们通过电话、微信发出预警提示,不间断开展巡查、检查和突击夜查,督促存在重大风险的煤矿企业停工撤人。”黑龙江煤监局哈南监察分局局长袁贵斌说。去年汛期,哈南监察分局对辖区34处复工复产煤矿开展全覆盖检查,发现隐患421条,责令27个采掘工作面停止作业,累计罚款377万元。

黑龙江煤监局佳合监察分局党总支书记韩春程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件事。为杜绝煤矿复工复产把关不严,他们一方面聚焦“线上”防控,另一方面严守“线下”防线,去年2月29日,在监察执法中发现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复工复产的5处煤矿违反该市地方煤矿验收程序,责令这些煤矿立即停止生产,全部推倒重来,并严肃约谈了该市煤管局和茄子河区委主要领导,及时遏制了个别县区政府简化程序、降低标准,违规复工复产。

哈南监察分局、佳合监察分局的做法是黑龙江煤监局严防煤矿重大风险的缩影。2020年以来,黑龙江煤监局全力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使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全部形成主要风险隐患和整改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确定全省14个重点县区和218处重点煤矿作为集中整治对象,全覆盖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和“开小灶”,并与黑龙江省煤管局建立煤矿安全执法协调机制,与黑龙江省气象局建立极端天气信息预警机制,与黑龙江省地震局建立非自然地震信息共享机制。2020年,黑龙江煤监局发出警示提示30份,累计派出302个暗查暗访组,出动人员1284人次,巡查煤矿504矿次,全过程、全方位强化风险管控。同时,他们制定资源整合煤矿安全审查要点,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对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以下小煤矿实施分类处置,3年累计关闭煤矿289处、退出落后产能2862万吨。

提升防治能力 治理重大灾害

黑龙江煤监局不断强化重大灾害治理,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2020年,全省94处正常生产煤矿安全投入15.8亿元,其中重大灾害治理投入近6亿元,使得正常生产建设矿井“三大系统”100%联网,125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完成升级改造。

同时,他们成立水、火、瓦斯、冲击地压和机电运输5个课题研究小组,集中研究制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深层次、源头性问题和隐患,并对监察人员开展执法实战培训,形成“查什么、怎么查”两个清单;深入开展“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等6个专项监察,强化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推动落实冲击地压防治“一矿一策”治理措施。

“辖区煤矿重大灾害治理不彻底,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坚决不能生产。”黑龙江煤监局西部监察站站长郑龙怀说。去年12月,他们在监察执法时发现黑河市军金煤矿在未查清上部采空区积水情况下施工首采工作面,依据相关规定责令该矿停产整顿不少于3个月,罚款105万元。

推动责任落实 夯实安全基础

黑龙江煤监局印发健全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意见,要求辖区煤矿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矿长、总工程师以及煤矿投资人等“关键人”按照各自岗位职责,对隐患排查治理等主体责任做出书面安全承诺;修订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意见,提请省安委会将煤监机构对地方政府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纳入省级安全生产考核体系;打出安全承诺、安全提示、安全约谈、公开曝光、行政处罚、警示教育、联合惩戒“七位一体”组合拳。

“‘七位一体’组合拳推进了地方监管和煤矿企业的责任落实。”哈东监察分局局长唐学军介绍说,去年10月,他们对双鸭山市发展煤矿和隆兴煤矿开展突击夜查,通过图纸对照、系统分析和疑点查证,发现这2处煤矿井下分别存在隐瞒作业地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当即对其采取停产、扣证、曝光、纳入联合惩戒、政府挂牌督办等一系列惩处措施。

“我们不断强化辖区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倒逼关键岗位人员增强红线意识。”袁贵斌给记者列出一组数据,2020年,哈南监察分局对85名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建立档案158份,针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约谈煤矿及上级公司8次,约谈安全管理人员38人次。

以“五个绝不手软” 提升执法效能

“我们坚持用显微镜看透问题、用放大镜查找问题、用望远镜发现问题,严防重大风险,严查重大隐患。”黑龙江煤监局鹤滨监察分局负责人刘庆海说。截至目前,该分局辖区煤矿已连续62个月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刘庆海介绍,去年12月,鹤滨监察分局监察员芦健在检查鹤岗市兴国煤矿时,发现该矿早已停产多年的三段副暗斜井皮带有使用过的痕迹,-470变电所门口附近标识的“2018年建造”的密闭有打开过的痕迹,怀疑附近有生产迹象。同时,他们还发现溜煤眼内有不少存煤,还有职工吃剩的饭和空的矿泉水瓶。在证据面前,该矿负责人承认附近有采掘头面在施工,为躲避监管,没有填绘到图纸上。针对该矿“提供虚假图纸、隐瞒工作面”这一重大隐患,该分局开出辖区地方煤矿历史最大罚单,合计罚款206万元。

鹤滨监察分局的严查行动充分映射出黑龙江煤监局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查的态度。黑龙江煤监局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制定远程监察工作指南、预防性技术监察实施办法、执法监督工作办法等23项制度措施,做到对重大风险、重大隐患、重大灾害、关键少数、违法违规行为“五个绝不手软”,持之以恒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全面从严,一体化推进煤矿企业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

2020年,黑龙江煤监局累计监察煤矿779矿次,查处隐患7262条,实施经济处罚6964万元,其中监察罚款6858万元;累计问责1189人次,安全约谈234人,建议调整“五职矿长”24人。(本报记者王宁)




责任编辑: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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