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生态环境部:首次将生物多样性指标纳入生态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

2021-05-27 11:24:19 红星新闻   作者: 吴阳  

5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在介绍全国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的建设情况时表示,将优先在生态保护红线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空间,建设生态质量监测综合站和监测样地样带,实现生态系统格局、生物多样性等多维度协同监测。在指标体系设计中,首次将生物多样性指标纳入生态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以引导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遏制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生态系统退化趋势。

柏仇勇说,生物多样性关系人类福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历来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成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制定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及其栖息地安全,正在积极筹备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其中,评估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是重要方面。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会同中科院等单位,开展集中研究、集体攻关,提出了“十四五”监测评估的初步思路,可以概括为“三个一”,即“建设一张网、制定一个办法、强化一项机制”。

柏仇勇介绍,“建设一张网”,即推进国家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根据《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要求,按照天地融合、资源共享、全面覆盖、服务监管的原则,建立天地一体化生态质量监测网络。通过部门共享、央地共建、升级改造等途径,优先在生态保护红线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空间,建设生态质量监测综合站和监测样地样带,实现生态系统格局、生物多样性等多维度协同监测。

“制定一个办法”,即研究提出并试行生态质量评价办法。构建以生态格局、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生态胁迫为框架的生态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设计中,首次将生物多样性指标纳入综合评价指标框架,以引导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遏制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生态系统退化趋势,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作出中国贡献。

“强化一项机制”,即进一步强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对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810个县域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结果作为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的重要依据,引导地方改善环境和加强生态保护。

柏仇勇表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810个县,承担着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等重要生态功能,广泛分布于全国29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覆盖了全国陆域国土面积的50.4%,对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生态环境部,生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