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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能源局:印发《南方电力现货市场实施方案》意见稿

2021-12-20 11:22:49 广东省能源局

12月17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至12月28日。文件显示要建立“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的电力市场体系。

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方面。引入有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需求的市场化用户,通过售电公司与集中式风电、光伏和生物质等可再生发电企业开展交易,以市场化方式引导绿色电力消费。条件成熟时,研究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现货市场交易。

以下是原文: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公开征求《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5〕14号)以及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广东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快建设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在认真总结2018年以来广东电力现货市场运行的基础上,广东省能源局会同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组织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广东电力市场管委会成员、市场主体、专家研究修改完善了《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积极献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至12月28,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或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请寄至: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10号楼广东省能源局(电力处),邮编510031。

电子邮件请发至:nyjdlc@gd.gov.cn

附件: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能源局

2021年12月17日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广东能源局,南方电力现货市场